温州首例抢红包赌博案告破 涉案赌资达数百万

来源:温州网作者: 潘涌燚 项锐 陈艳 2015-07-31 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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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群主的微信截图
警方展示的截图

  温州网7月31日讯(记者 潘涌燚 项锐 通讯员 陈艳)微信“抢红包”,在今年春节期间,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然而在不法分子眼里,抢红包也给了他们“创新”的灵感,沦为了他们赌博的新玩法。日前,我市警方查获了第一例微信抢红包赌博案件,涉案赌资高达数百万元。

  90后沉迷抢红包 将其变成赌博新手段

  近日,鹿城警方获悉,在鹿城、瓯海等地有不少人沉溺微信“抢红包”,且金额巨大。警方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两个名为“中国好声音第四季”和“中国好声音第五期”的微信群,每天活跃着近百人在“抢红包”,且群内日均资金往来达数十万元。民警感到非常异常,遂开始对这个“抢红包群”展开调查。

  经过连日侦查,警方成功掌握了这两个微信群“抢红包”的赌博情况,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随后,警方先后在鹿城路、欧洲城、瓯海梧田等地抓获赌博嫌疑人13人。

  据警方透露,该团伙大多数人都是80后、90后,而创始人焦某年仅22岁。焦某,温州市瓯海区人,自接触到抢红包后,就开始乐此不疲,同时,他发现抢红包有利可图,经过他“推陈出新”,微信成了他开设赌场的新场所,抢红包转变成了赌博的新手段。

  群主从中抽取头薪 涉案金额达数百万

  随后,鹿城公安分局莲池派出所一举捣毁了该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涉案人员达100多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初,焦某开始在微信上建立群组——“中国好声音第四季”,以每次发金额为500元五个包的红包,然后大家抢,抢到的人凭红包尾数两位数字比大小(牛牛),最小的人再接着发500元红包,依次类推。

  由于每人每天发红包限额只有5000元,焦某便想到了招人作“代包”,一个人同时开数十个微信账号,专门替人发红包,然后从中抽取头薪赚钱,人数最多的时候一天有20多个人作代包。而抽取头薪也在不断“进化”,由最初的15元的,涨到20元,之后又成立了个奖池,设定了些奖励项目,最后涨到30元。

  “中国好声音第四季”微信群经过焦某的经营,参与人数越来越多,越来越不能满足群内那么多人进行抢红包赌博,焦某又建立了“中国好声音第五期”微信群,并以日薪500元的高工资聘请了林某和戴某对微信组进行管理。据焦某交代,这两个微信群几乎24小时不停地在发红包,几秒钟就可以发一个,每天能发600-1000个红包,单单他一人一天就可以赚取头薪4000-6000元。

  目前,该抢红包赌博团伙中有9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处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解读

  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建胜

  微信抢红包本是网络科技创新的新型手机娱乐活动,并不违法。但是为微信抢红包定制规则并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参与“玩耍”则有可能涉嫌赌博罪及开设赌场罪。两者最主要的区别便在于“规则”和“营利目的”。如在红包娱乐中约明参与者必须发多少红包,并以所抢到红包数字作为数据为输赢以及输者的相关代价,赢者获利,基本符合赌博的相关要件。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均构成赌博罪。

  另外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罪。对于在微信朋友中建立微信群,以群为平台组织多人赌博并获取非法收益属开设赌场行为还是赌博罪的共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需要司法解释更加细化的司法解释。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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