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却涌现街头 龙港“微的”如此“微妙”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5-09-22 07:32:00
核心提示:龙港镇政府:不需重新审批|县交通运输局: 镇政府没权限
查看评论

  温州网讯 (记者 黄云峰 黄梦思)绿色,代表和谐。可在苍南龙港,有一抹“绿”却显得并不和谐。

  日前,我市一位人大代表反映,最近在苍南龙港大街小巷出现了一种绿色载客交通工具——三轮车式“微的”,不但存在“硬拉客”“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而且该营运车辆的投放不合规定。

  龙港为什么会出现“微的”?它出街运营是否符合规定?它到底存在哪些乱象?日前,《代表在线》栏目对此进行调查。

  “微的”乱象:

  随意闯红灯,有时还逆向行驶

  9月18日下午3时30分许,苍南县龙港镇龙翔路一十字路口,南北方向绿灯,东西方向红灯。此时,数辆三轮车伴着刺耳马达声,无视红灯强行通过,使得南北正常通行的车辆被迫停下避让。闯红灯的三轮车中,就有两辆穿着绿色“马甲”的“微的”。

  从外观看,龙港街头出没的“微的”是一种装有马达、罩着绿色外壳的三轮车,前排为驾驶座,后排一个座位用于拉客。车身标有“讲文明、树新风”等字样。

  记者在龙港走访发现,除了肆意闯红灯外,“微的”在街头大行其道,不管是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道,只要能通过就会“见缝插针”穿行。在医院、车站、商场等客流量大的场所,还存在“微的”司机强硬拉客现象。遇到路阻,一些“微的”便逆道而行。

  记者体验:

  车身摇摆激烈,司机还一度翘腿开车

  在镇前路,记者随手拦下一辆“微的”,报上目的地后,司机踩下油门快速前行。该“微的”见哪里有空隙便往哪里钻,一会开上机动车道,一会驶入非机动车道,车身左右激烈摇摆,记者只能搭着扶手勉强保持身体平稳。其间,该司机还一度翘起二郎腿开车。

  记者提醒司机:“师傅,我们不赶时间,你不要这么快。”

  司机回应:“你不赶时间,我赶时间,我要多拉客,不然怎么赚钱啊。”

  从出发点到目的地大约3公里路程,经过4个红绿灯路口,该“微的”闯了2个红灯。在其中一个路口,还差点撞上一名推着自行车过马路的行人。

  见“微的”闯红灯,记者又提醒司机:“师傅,不要闯红灯,这样太危险。”

  该司机回应:“没事的,我这个车刹车很灵的。”

  龙港镇政府:

  “微的”取代老式三轮车,不需要重新审批

  管理“微的”的是一个名为“龙港镇太阳能人力三轮车置换管理办公室”的机构。据该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龙港“微的”在今年4月份左右投运,由龙港镇政府具体负责,目前投运“微的”数量有300多辆,目标投运量450多辆。

  “微的”有营运资格吗?该工作人员称,营运资格有的,“微的”营运资格证件在他们这里办理,不过证件还在制作当中,做好后再发给车主。

  为什么要投运“微的”?龙港镇分管交通的副镇长梁亦俊说,这些“微的”是对龙港镇原有的老式人力三轮车进行“2换1”置换,也就是说,2辆老式人力三轮车更换成1辆“微的”。

  投运这批“微的”,要不要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梁亦俊表示,被置换三轮车的营运证要回收,“微的”营运证要重新制作颁发,“我们这个属于置换,并不是投放新的车辆,不需要审批。”

  那这些“微的”的动力是什么,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梁亦俊称,动力是太阳能、电力、人力等几方面的混合动力,“这些车辆的时速控制在20公里之内,应该属于非机动车。”

  对于梁亦俊所称的“微的”时速,9月18日记者在龙港大道做了一个实验:驾驶小车保持30公里/小时左右车速,跟在3辆“微的”车后行驶,结果其中2辆“微的”把记者车辆远远甩在后面。

  记者走访中,多名“微的”司机称,他们的车速可开到30至40公里/小时,甚至可达50公里/小时。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镇政府没权限投放“微的”

  这些“微的”到底能不能由龙港镇政府投放市场?交通主管部门有另一种说法。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文友表示,要在市场上投放营运车辆,从行业管理上讲,应该由运输管理部门和交警来实施。如果是机动车,由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如果是非机动车,就归交警部门负责审批。“但是,目前在龙港镇上运营的这批“微的”并没有经过我们审批,这是(龙港)镇政府定下来的,具体情况我们并不清楚。可是有一点,不管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镇政府是没权力投放这个车的。”

  苍南县运管局局长项祖伟则称,“微的”属于“四小车”范围,根据规定,应该由交警部门管理。另外,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营运牌照都应该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其他单位和部门没有权限。

  对此,苍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方兆铭说:“‘微的’是龙港镇里定下的方案,上路营运牌照也是镇里在弄。应该说,出发点是好的,对老式人力三轮车进行置换,但置换过程中,管理方的考虑可能不是很成熟。”

  “微的”到底由谁管理?方兆铭坦言,运行是人力的话,应该是由他们管理,但“微的”有电动动力存在,鉴定结论很模糊。发生事故的话,就按事故处理程序来处置,对车辆进行鉴定,“如果是机动车就按机动车来处理,如果是非机动车就按非机动车来处理。目前,我没有听说过有需要鉴定这回事。”

  龙港“微的”投运市场,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是否存在违规操作?龙港客运市场是否还需要这批“微的”投放?“微的”安全性能是否合乎规定,其乱象如何整治?《代表在线》栏目将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以及苍南有关主管部门的代表,就此进行访谈,释理明法,寻求解决之道。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