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警方处置一起高速哄抢事件 带头者被拘留

来源:温州网作者:2015-10-02 15:04:00
核心提示:涉案的其中两名嫌疑人陈某(女,46岁,永嘉县人)、谢某(女,32岁,永嘉县人)已被鹿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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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报道:半挂车在温丽高速发生事故散落30余吨大米引围抢

  温州网讯 据平安鹿城微博通报,9月29日,一辆货车在金丽温高速温州段发生事故,车上大米遭人哄抢。接到报案后,鹿城警方会同温州高速交警支队对哄抢事件开展联合调查。10月1日,涉案的其中两名嫌疑人陈某(女,46岁,永嘉县人)、谢某(女,32岁,永嘉县人)已被鹿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据警方依法调查,9月29日上午7时10分许,姜某驾驶一辆载有大米的大货车,在途经金丽温高速往温州方向25公里处(即鹿城区仰义街道渔渡村龙井路高速桥上)发生事故,车上部分大米散落到高速桥下。

  接到事故报警后,温州高速交警支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排除险情。在此期间,听闻发生事故的周边群众来到桥下围观,发现散落在地上的大米后,出现多人哄抢行为。经交警和姜某多次喊话劝说,这些人仍拒绝停止哄抢。据事后统计,共被抢走大米92包,价值近1.5万元。

  9月30日,在接到高速交警的情况反馈和姜某的报案后,鹿城区公安分局仰义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根据交警现场拍摄的视频和照片,民警发现有一辆小四轮货车参与了哄抢,于是决定先围绕这辆小货车开展调查。

  10月1日,专案组取消国庆休假,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在龙井路一工厂内,民警发现了一辆疑似小货车,并在厂内发现多袋掺杂黄泥的大米。于是民警依法传唤了在该厂工作的陈某、谢某。

  起先,两人拒不交代自己参与了哄抢,坚称大米是自己的。民警再次调取了案发周边的视频监控,并同调查访问情况、现场视频图片进行比对,确定陈某、谢某就是违法嫌疑人。在铁的证据面前,陈某、谢某承认了自己参与哄抢的违法事实。

  据陈某、谢某交代,她们两家人在龙井路开办了一家鞋跟厂,陈某是谢某的婶婶。事发当时,她们听闻高速公路上一辆货车发生了事故,就过去看热闹。到了现场后,她们发现桥下散落了许多大米,现场已经有人在搬,于是就从厂里拿了袋子和铁锹来装米。

  当时,现场交警和货车司机都曾多次喊话让她们停止铲米,但是她们认为这么多人在抢,自己不拿白不拿,于是没有听从劝阻。因为两人铲来的大米很多,陈某又从厂里开来了一辆小四轮,两人一起把米运回了厂内。据统计,陈、谢二人共哄抢得大米1100斤左右。

  鹿城警方根据两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专案组还在对其他参与哄抢的人员做进一步的调查,对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示:对能主动来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还哄抢所得的人员,警方将依照法律规定减轻处罚。联系人潘警官、黄警官,电话:88793110、13587897684。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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