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造假最高罚50万 放映期间不得放广告

来源:人民网作者:2015-11-02 08:52:00
核心提示:电影院未如实统计销售收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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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票房造假最高罚50万。

  10月30日至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电影放映前播放广告是否违法之争,草案有了明确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同时,这一条款也表明,电影院须按票面时间准点放映电影,开映之前播放广告属于允许范围之内。

  而针对已成公开秘密的票房造假现象,草案要求,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如实统计销售收入。草案规定,电影院未如实统计销售收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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