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死于退烧药?“王晓燕主任”医嘱是老谣言
近日,一则“紧急通知”在朋友圈疯传。文中称,一家中医院的王晓燕主任医生向市民呼吁,小朋友发烧吃“布洛芬混悬液”(该药又名美林),可能导致丧命。
其实,这是一则老谣言。辟谣君已于2014年12月进行辟谣。我市中医院并没有这位医生,也未发生“四名儿童抢救无效死亡”的事件。
辟谣君在网上输入“王晓燕主任”后发现,类似的消息曾出现在福州、宁德、淄博、济南、佛山、武汉等全国多个城市多家大型中医医院。有的说是不能使用尼美舒利颗粒,有的则说不能使用布洛芬混悬液。
另外,去年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就将儿童服用尼美舒利颗粒致死的传闻归入“朋友圈出现的9大谣言”之一。
网传温州市场的小黄鱼携带对人体有害的寄生虫?
近日,一段小黄鱼长有寄生虫的视频在朋友圈热传。视频中,鱼身上有几条细细的白色半透明的虫子,且呈“S”形扭动着身子。
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渔业中心单乐州高级工程师说:“根据特征应该是一种线虫,单看视频判断有可能是“异尖线虫”。这在海水鱼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寄生虫。”
单乐州告诉辟谣君,人体不是异尖线虫的适宜宿主。一般情况下,幼虫在加热到60度时就会被杀死。市民在食用前将内脏清理干净,并且将鱼类煮熟煮透,异尖线虫就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可放心食用。
西站嘉乐迪门口有女学生被杀?警方辟谣
10月26日晚,一则有关“西站嘉乐迪门口有女学生被杀”的信息在网上流传,信息中还附有多张“现场图”。
10月27日,辟谣君从鹿城警方了解到该信息不实。经鹿城警方调查发现,当晚在老西站附近的嘉乐迪门口,有两名学生因为琐事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双方并无大碍。经鹿城公安分局水心派出所调查,当晚,违法嫌疑人杨某(男)路过鹿城路老西站附近,看到一辆救护车正在护送一名女生就医。杨某听到路人议论,大概的意思是:刚才有一名女学生被打了。杨某拍了几张现场照片。回家后,杨某感觉比较无聊,就编写了“西站嘉乐迪门口有人被杀了,死者女学生!详细情况不明”等内容,并附上现场的照片发布到微信朋友圈。杨某的好友叶某(女)看到后,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转发了这条虚假信息。
微信传言称香皂迷晕人入室盗窃温州警方:假消息
2015年10月,网络热传一则物业通知,称“紧急通知,有几个人拿着香皂,到处推销,说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拿走了。南门早上李春燕女士家全部财产就几分钟时间被拿走”。
辟谣君发现,类似的信息在外地曾出现过,各地警方也都曾辟谣,然而该消息依旧四处蔓延。我市警方表示,目前未接到此类报案。经过确认,该信息为谣言,且网上2013年就出现该谣言,后来还出现过借上门填表格、推销茶叶等理由迷晕人的信息。警方提醒,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
此外,有关专家表示,闻香后立刻晕倒,在临床上并不现实。
网传乐清柳市火灾中有两个孩子死亡?警方:谣言
10月14日晚,乐清市柳市镇前市街有店铺发生火灾。当晚23时许,正当消防官兵全力救火时,网路出现“柳市镇火灾中有数人死亡”的帖文。
辟谣君从乐清警方了解到,该消息为谣言,救援中并没有人员伤亡。10月15日下午,经过前期调查取证,民警成功抓获散布虚假信息的胡某某(32岁,乐清柳市人)。据胡某某交代,当晚他看到微信群内有人在转火灾视频,就臆想着肯定有两个以上的人被烧死,随后他在网上发布了该谣言。同日下午,警方又抓获另一名“散布火灾有人死亡”谣言的郑某(29岁,乐清柳市人)。两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网传超生子女落户不再罚款?假的!
10月中旬,一篇标题为《入户口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罚款!》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里被广泛转发。文章提到,最近政府出台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该政策明确规定,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
市公安局表示,公民登记户口和缴纳社会抚养费(即网民所说的超生罚款)分属两个不同部门管辖,公民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属于落户条件,与登记户口不相关。
市卫计委称,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后,温州就推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不作为办理户口登记的前置条件”,并非是一项新政策。标题写到“超生子女落户不再罚款”信息错误,属于谣传。
“实验小学学生家长捡到徐俊峰钱包”系谣言
昨日,实验小学的一名学生家长在步行街捡到一个钱包,钱包里面除了有徐俊峰的身份证、十多张卡、1000元左右的现金外,还有明天发车的两条动车票。
经核实,关于“实验小学学生家长捡到钱包”系假消息。辟谣君在网上搜索关键字后发现,发现此条信息在许多地方都出现过。只是除了联系电话不同外,“失主”姓名及物品描述均相同,各地警方核实情况后发现是一条虚假信息。
火腿培根=砒霜?专家:实为流言
10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机构国际癌症机构(IARC)正式发布公告称,火腿、培根等加工类肉制品被归入致癌物,位列致癌物风险等级的第一级,与石棉、香烟、砒霜等物质“为伍”,有说法称“火腿培根致癌能力如同砒霜”。
首先,世界卫生组织的“致癌物等级”是根据某种物质增加人体癌症风险的确凿证据来定的。等级最高的1级致癌物是说有很确凿的证据,显示该物质能增加人的癌症风险,但它并不表示致癌能力的大小。比如同为1级致癌物的,还有酒精饮料、中式咸鱼、槟榔和太阳辐射。
其次,火腿肠、培根、香肠等加工肉制品增加癌症风险,在食品营养界早已得到普遍认可。比如美国癌症研究所认为,每天吃50克左右培根,会增加大约21%的大肠癌风险。注意:是风险增加21%,而不是有21%的风险得大肠癌——举个例子说,如果一点不吃的人风险是1%,那么吃的人风险变成1.21%。
所以加工类肉品常吃确实不好,但谈之色变大可不必。
本文转自:温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