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推 “温州人最满意医院” 部门:假的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2015-11-25 07:29:00
核心提示:一个叫“温州报道”的微信公众号将医院列入“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评选,而且无法退出,关键是医院根本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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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没有经过医院同意,怎么就“被评选”了?

  前天,温州一家三甲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向媒体反映,一个叫“温州报道”的微信公众号将医院列入“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评选,而且无法退出,关键是医院根本不知情。

  昨天下午,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通过媒体辟谣:该微信号发布的“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评选信息是假的,卫计部门未委托任何单位发起该项投票活动。昨晚,“温州辟谣”也发布了市卫计委的这则辟谣信息。

  被评选单位:不知情

  有的被迫拉票,有的直接举报

  冯女士是我市某公立医院院办工作人员。她说,上周,医院管理层发现不少员工在转发一个“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的帖子,给医院拉票。

  这个评选是由“温州报道”微信公众号发起的。“对方没有联系过我们,也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冯女士说,之后医院领导让她联系“温州报道”,退出这个非官方发起的评选。

  但冯女士在该微信公众号上没有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就给“温州报道”发了私信,要求退出评选,但一直都没有得到相关的回复。

  前天,记者关注“温州报道”微信公众号后,收到《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评选名单一》和《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评选名单二》。每份名单都有30家医疗单位,包括温医大附一院、温医大附二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等三甲公立医院,以及民营医院、中医门诊部等。

  其他入选的医院,是否也存在“被评选”现象?记者咨询了几家公立医院的负责人,得到的回复都是:“温州报道”从来没有跟院方联系过,医院对该评选并不知情。有医院管理者称,该公众号进行这样的活动,不外乎两个目的:吸粉或从中赚取广告费,比如不知名的医院或民营医院为上榜“买单”。

  一入选单位的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其实对单位入选该名单并不情愿,但不得不动员员工、朋友转发拉票,“否则到时候万一公布出来,我们单位的选票数太少,不好看。”他表示,感觉被这个评选给绑架了。

  某三甲医院院长赵先生说,院方采取向微信举报的方式来“退出”该评选。记者昨天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点击“评选名单一”的链接,发现名单已被删除,原因是“内容违规无法查看”。

  当事公司:“策划”调查

  是否征得医院同意,还得核实

  记者发现该微信号显示的账号主体为锐创传媒公司。经市监部门查询,“锐创传媒”的注册地为龙湾,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赛事活动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锐创传媒负责人张先生。

  为何要进行这样的评选活动?张先生称,经常有网友私信他们,询问温州哪些医院好,于是策划部门就“做了这样一个民意调查”,“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可以发起这样的调查,不属于侵权。”

  这样的活动为何不征得当事单位的同意?张先生称,活动有无跟参选单位联系,自己还要向策划部门核实该情况。

  卫计部门:已经辟谣

  典型恶意“吸粉”,不排除申请封号

  昨天,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辟谣称,“温州人心目中最满意的医院”等评选信息是假的。

  “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对此进行评选。”该负责人表示,上述微信号所谓的“最满意医院”评选没有经过卫计部门的授权或批准,不具有评选的权威性和公正透明度,各医院可以不予理会。

  市卫计委称,这属于典型的恶意“吸粉”行为,已固定并保留证据,下一步不排除采取向上级网信部门申请封号等措施。

  律师告诉你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

  没有经过官方授权

  此举侵犯当事单位的名称权

  在没有经过官方授权,也没有经过当事医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温州报道”进行的这个评选属于强迫评选,侵犯了被评选单位的名称权和自由选择权。而且这样的评选没有官方背景,其权威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就很难得到保证。

  对此,被评选单位可以提出相应的抗议和反对,并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对该行为进行制止并作出处罚。如果对方不予理会,继续侵权的,被评选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以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记者 何群芳)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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