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成谣言重灾区 11月宁夏处理3起网络谣言

来源:银川晚报作者:2015-11-30 09:32:52

  新的《刑法修正案(九)》规执行后,11月我区曝光了三例网络造谣事件,其中两例的造谣者已经被刑拘,而一家微信平台也因为发布不实信息,被关停一个月。

  那么,是谁在制造网络谣言?目的何在?网络谣言治理难度在哪?11月27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网信办”)等部门。

  朋友圈造谣者被拘公众号传谣关停一个月

  4日晚,石嘴山市惠农区一小区发生天然气泄漏意外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石嘴山大城小事”微信公众号未核实消息,擅自发布“事故造成一对夫妻遇难”等不实信息,该信息随后被添油加醋传播。

  目前,石嘴山市网信办依法对其开出罚单,责令一个月内停止更新并进行整顿。

  22日,一条“贺兰四中发生暴恐事件”微信在银川网友朋友圈传开,信息称:三名持刀社会青年对下晚自习的学生疯狂刺杀,导致四人受伤。

  记者从警方获悉,此消息有假,造谣者已经被刑拘。

  25日,固原市区的微信朋友圈开始转发一条名为“上东海小区郭家拉面馆门口,一4岁小孩被两男子抱走”的消息。26日,经原州区公安分局侦查,确认这也是一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现状

  网络谣言更易获取点击量

  那么,究竟是谁在制造网络谣言?目的何在?谣言缘何屡禁不止?

  宁夏新闻网副总编辑马江认为,自媒体的自我约束能力差、追求经济利益等因素,让猎奇成为吸引粉丝的一种手段,而突发事件信息不畅通,也给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宁夏新闻网推出“宁夏新媒体指数周排行榜”,对全区的2481个微信公众账号进行数据分析。这份数据中,能明显的看出哪一类信息的关注度最高。“最新一期的统计中,负面信息的点击量竟然高达一半以上。”

  由于很多微信平台不具备采编资格,运营人员有限,因此,将网友的话当成信息源发布就成了最常见的做法,这很可能成为网络谣言的源头。马江说,发生突发事件后,如果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公布了信息,传统媒体及时跟进,网络谣言就没办法钻空子。

  处罚

  造谣传谣最高可获刑7年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这就意味着,今后若有人在微信、微博、论坛等社交媒体上造谣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处以3年至7年有期徒刑。

  据自治区网信办一位负责人介绍,11月1日新规执行之后,网络谣言并没有出现数量递减等变化,不过相信随着执法部门管理力度加大的震慑,网络谣言从数量上将出现下降趋势。

  事实上,在《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之前,对于网络谣言的整治,网管部门也从未松懈。记者从自治区网信办有关业务处室了解到,截至11月27日,今年该办已约谈2家网站和3个微信公众号,要求其对违规问题进行整改,效果明显。

  今年,自治区网信办还关闭了严重违规的“石嘴山微生活”和冒名的“政务石嘴山”这2个微信公众号,以及冒名宁夏新闻网和冒名宁夏信息港的2家网站。

  监管

  相关法规将完善对微信等的监管更严

  自治区网信办网络信息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则认为,网络谣言监管的难度在于目前仍无法从源头上根治。正规有备案资质的网站和论坛等网络平台,监管起来比较容易,而相对隐秘的微信朋友圈、QQ群等,却逐渐成为谣言的“重灾区”。

  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微信公众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但现实是,为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微信公众账号原创、转载正面和正能量的信息一般会被默许。

  这位负责人说,注册微信公众账号一般只给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备案,地方网信部门对注册信息并不掌握。国家有望出台新规,弥补这一漏洞,要求微信使用者注册时,同时向腾讯公司提供当地网信部门的备案意见,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也在修改完善。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