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扶持文艺精品创作 文学作品最高可获15万奖励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黄松光2016-03-22 09: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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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瓯海区出台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评审实施办法,规定每年对获省以上奖励的作品和个人在原评奖单位奖励的基础上实施再奖励,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和个人可单独进行表彰奖励。

  该区规定,将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范围列入区定重点题材的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剧、动漫、音乐、舞台艺术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艺术门类。扶持资金分为创作、生产、推广三个阶段分批拨付给主创单位和个人。其扶持标准是:文学作品最高为10万元,戏剧最高为8万元,影视剧最高为15万元,广播剧、动漫剧最高为8万元,及有望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力或具有较大区场潜力的大型音乐、舞蹈、话剧扶持标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次该区规定奖励范围是瓯海作者创作的作品或者瓯海选送的作品在国际性、全国性和本省政府及专业组织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品。

  据悉,该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奖励评审为一年一次。作品创作扶持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奖励作品为上年度的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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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诸葛之伊|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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