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胡纲高等职务任免

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作者: 郑序2016-04-28 07:42:00
核心提示: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胡纲高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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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胡纲高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会议还决定免去谢树华的温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吴东的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张纯洁的温州市旅游局局长职务;同时决定任命彭立华为温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张纯芳为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王爱香为温州市旅游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相关事宜的报告、关于粮食安全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有关决定。

  会后,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宪法宣誓仪式,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康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建新、卓高柱、王小同、潘孝政、李步鸣,秘书长蔡晓真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作荣,副市长王祖焕等列席会议。

  决定任命:

  彭立华为温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纯芳为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爱香为温州市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纲高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谢树华的温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吴东的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张纯洁的温州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旭东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国光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福良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祖明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

  曹启东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兴兵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依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

  陈贤木为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刚为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宣章良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通荣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小明为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学志为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勇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依辞去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徐民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清珏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晓锦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小平、朱雄杰、吴黎锋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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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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