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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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相关事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此外,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履新的相关人员还在当天进行了宪法宣誓。
决定任命:
彭立华为温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纯芳为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爱香为温州市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纲高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谢树华的温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吴东的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张纯洁的温州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旭东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国光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福良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祖明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
曹启东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兴兵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依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
陈贤木为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刚为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宣章良为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通荣为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小明为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学志为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勇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依辞去洞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徐民的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黄清珏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晓锦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金小平、朱雄杰、吴黎锋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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