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更名 杜绝“踢皮球”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 胡晚露 2016-07-02 09:32:00
核心提示: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将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内人士解读:“此项改革将解决执法部门‘踢皮球’的情况。”

  温州网讯 从分散执法转向综合执法,从多头执法转向统一执法,温州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再迈一步。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上了解到,《温州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将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届时该局将拥有21个方面的586项行政处罚职权。业内人士解读:“此项改革将明确执法界限,解决执法部门‘踢皮球’的情况。”

  征求意见

  更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共有586项行政处罚权

  根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挂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支队牌子)将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牌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将以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43名、事业编制(参公)66名为基数,通过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编制资源配置,从划出行政执法职权的业务主管部门相应划转人员编制等方式,在省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从严从紧调剂解决。

  最值得注意的是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变化。据了解,综合行政执法重点将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城镇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领域进行。也就是说,在温州市原城市管理中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乡镇政府行使的除外)、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水行政(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除外,下同)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筑业、房地产业、安全生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陆域渔政、林政、教育、商务、旅游、价格、体育管理等13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共计21个方面586项行政处罚权经省政府批准后,届时将全部交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负责。

  与此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还以12345热线为载体,在全市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功能,建设集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统一、便民、高效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管理流程。

  部门解读

  理清“看得见管不着”

  解决执法“踢皮球”现象

  昨日,记者采访了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1年开始,我市就开始了相对集中处罚管理方式,今年在此基础上,经过省里统一部署安排,决定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

  以拆除违章建筑为例,此前国土部门对此有相应的认定职责,规划部门也有对应的法规,另外还涉及到住建、城管等部门,而这样的多头执法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拆违工作的效率。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之后,相应的执法职能都统一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国土和规划部门只用全心全意做好审批等服务工作即可,减轻部门负担,提升工作实效。“这586项内容都是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比较容易出现执法难,甚至是‘看得见管不着’的模糊界限。而通过建立统一的执法体系,通过分工、配合、监督、边界的明确,可以使得执法更加顺畅,更能及时响应百姓呼声,进一步解决执法部门之间的‘踢皮球’的推诿扯皮情况。”该负责人说。

扫描下载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姜蕾蕾|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拜尔口腔医院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