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跟前女友复合遭拒 竟两次放火烧房被判监4年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黄云峰 2016-07-26 07:52:00
龙湾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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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女友分手离开,男子试图挽回感情未果,一气之下将她的出租房点燃。龙湾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4年。

  被告人李某,男,37岁,湖南长沙人。

  据法院审理事实,2013年,李某与刘某确定恋爱关系,并共同生活在湖南长沙。2015年8月,两人感情发生冲突,刘某离开长沙来到温州,随后同妹妹居住在龙湾沙城一出租房内。

  次月1日,为让刘某回心转意,李某专门从长沙赶到温州,试图说服刘某复合,但没有挽回她的心。

  当月5日晚,准备回长沙的李某抱着一丝希望,再次向刘某提出一同回家的要求,但还是被刘某一口拒绝。之后,李某与刘某姐妹俩在出租房内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无奈之下,李某通过“滴滴”叫了一辆车开往火车站。在车上,因为多次打电话给刘某被拒接,李某遂借“滴滴”司机的手机联系刘某,并威胁刘某若不跟他回长沙,就放火烧掉租住房。

  随后,李某于当晚10时许让司机折返回到刘某的出租房。见出租房大门紧闭,刘某踹坏门锁进入房内,打砸出租房内的物品,并将房间内的床单点燃后离开现场。幸亏租住在隔壁的邻居及早发现火苗并将火扑灭。

  没过多久,李某又返回现场,并打电话威胁刘某的妹妹,要其转告刘某回电话,否则烧掉出租房。随后,失去理智的李某再次进入出租房点火后离开。

  很快,火势在出租房内蔓延,附近的居民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众人一同将火扑灭。幸亏灭火及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火灾造成刘某出租房内床、被子、衣服、鞋子等物损毁,经济损失经统计为792元。

  经消防部门勘查认定,现场排除电气线路引起火灾的可能。

  据出租房邻居说,案发当晚,该出租房内的男女吵得很凶。发生火灾前,多次听到李某说“都躲到哪里去了,弄死你们全家”“烧死你们全家”等之类的话。

  刘某说,她同李某共同生活期间,经常无故遭到李某殴打,因无法承受才选择离开。

  2015年9月18日,李某在长沙火车站被抓获归案。

  法官告诉你

  并非所有放火行为都构成放火罪

  李某用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放火罪侵犯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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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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