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堡锦园产权办理再陷僵局 嘉宾建议尽早走法律途径

温州网 2016-08-13 10:37:52
吴建胜律师说:“毕竟是一个共同开发的项目,双方争议发生时间这么长,也没有任何一方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去解决纠纷。如果通过打官司,三年时间过去,整个问题早就已经解决了。”
查看评论

  前期报道:代表在线:温州七百多住户跑了五年没领到房产证

       温州住户五年没领到房产证续 房开承诺重启办证

  温州网8月12日讯(记者 戴玮)三年前,《代表在线》对瓯海区西堡锦园700余户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当期访谈中,在市人大代表和律师的调解下,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双方代表达成共识,承诺三个月内重启办理工作,半年内办齐房产证。随后,双方确实重启办理工作,给700余户中的620户安置户办理了产权,但三年过去了,84户“商品房”住户至今依然无法取得产权。【详情

  8月12日上午,《代表在线》再次邀请到此前参加该事件访谈的温州市人大代表余康杰,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另外,西堡锦园的建设单位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瓯海塘河管委会)总工程师戴刚,代建单位温州市繁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繁华房开)董事长李筠藻也来到现场,但遗憾的是,这一次双方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不欢而散。

  合作单位变“敌对”单位 访谈中双方相互指责

  前期报道中曾提及,双方对工程款结算存在分歧,因此房开企业以此为由拒绝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购房户产权无法办理。访谈一开始,对“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双方没有进行工程款结算”的问题双方就争执不下。

  瓯海塘河管委会认为,繁华房开不配合结算,相关材料一直迟迟没有提交。今年7月底,管委会方面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给繁华房开之后,也得不到回应。

  而繁华房开则指出,审计报告内容失实,由于瓯海塘河管委会方面工作延误,导致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同时延误造成的安置户过渡费用也没有得到落实。

  双方你来我往,辩论了数个回合,但大部分细节在访谈中无从考证。针对这种情况,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表示,有关拆迁和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问题,若一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产生的延期责任应该由它来负担。吴建胜建议双方共同委托一家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而不是由一方单方面发起。

  土地出让金谁来支付?律师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明确

  房开公司销售部分房屋需要缴纳一笔17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但正是由于双方迟迟不缴纳这笔土地款,导致了84户住户的产权无法办理。那么,这笔钱究竟应该谁来支付?双方也是各执一词。

  吴建胜律师听取双方各自的理由,并在访谈现场查阅相关的合同之后表示,根据西堡锦园的《用地建设批准书》,缴纳主体应该是繁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但小区是合作开发的项目,除了有法律规定之外,还可能有双方的约定。

  吴建胜说,谁是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主体,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双方没办法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毕竟是一个共同开发的项目,(瓯海)塘河管委会作为合作方,在房开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应该共同想办法解决……现在双方争议发生时间这么长了,也没有任何一方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去解决纠纷,如果早点打官司,可能问题早就解决了。”

  代表:不要因为两家单位的纠纷“牺牲”购房户

  温州市人大代表余康杰在访谈中明确表示,两家单位因为经济纠纷在镜头前相互争执没有意义,有纠纷去法院处理。余康杰表示,他关注84户房屋产权究竟怎么解决?随后,他给纠纷双方都提了建议:

  房开企业,如果觉得瓯海塘河管委会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接上时间滞后,给工程造成了损失,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同样,瓯海塘河管委会若认为房开企业应该支付土地出让金,或者还欠违约金,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余康杰说,2012年的报告体现了区政府对此事的重视,但是4年过去了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政府应该有足够的姿态,不要因为两家单位的纠纷“牺牲”无辜的购房户。

  “上一次做这个节目到现在三年多了,不管怎么样,问题到了这个地步,当地政府应该主动作为。”

下载“我们”APP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戴玮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拜尔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