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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启动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工作 9月20日截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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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异地搬迁差异化补助政策和发动社会力量帮扶,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进城镇购房等多种方式,继续推进高山远山、库区、海岛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群众的异地搬迁,具体补助办法另行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发动,严格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把关,达到扶真贫、真扶贫的目的。

  一、计划目标

  2016年通过社会化帮扶使大约320户1000名重点帮扶对象实现异地搬迁或危房改造。计划指导数为文成县、泰顺县各70户230人,永嘉县、苍南县、平阳县各40户120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各15户45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各5户15人,计划指导数可以酌情调剂。本活动计划安排3年,2017年和2018年活动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属于2016年认定的低收入农户重点帮扶对象,愿意向社会公布家庭情况和接受社会各界资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户给予优先安排:1.正在实施异地搬迁项目的;2.属于整村(含自然村)搬迁因经济困难滞留的;3.农村危房户;4.家庭成员3人以上,有未成年人或有劳动力,勤劳上进、诚信守法的。

  三、申报审核

  (一)申报途径和方式:当事人自行申报,也可以由其亲友、村干部、结对帮扶人,通过温州扶贫互联网平台(wzfp.66wz.com)申请帮扶栏目申报。

  (二)审核和公示:市扶贫办对申报对象进行初步审核后,发给县(市、区)扶贫办交村两委审核,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择优审定和提出安置方式,并在申请人所在地村、乡镇(街道)公示一周,由县(市、区)扶贫办统一汇总报市扶贫办。申报人对安置方式不同意,又无法另行安排的,不予列入帮扶计划。市里对申报对象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帮扶对象,并在温州扶贫互联网平台、温州慈善总会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和审核时间: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截止时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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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6年助推重点帮扶对象同步搬迁申报表

  2.温州市2016年助推重点帮扶对象同步搬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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