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万买橱柜给了钱卖家却不发货 有理说不清咋办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6-11-22 08: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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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仅有一张4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手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笔钱的性质,这让55岁的市民杨女士犯了难——为了给儿子的新家订制一套橱柜,杨女士一直和卖家夏女士用微信、短信联系,结果支付了货款,夏女士却玩起了失踪。长达一年的交涉未果,杨女士无奈将夏女士起诉至鹿城法院。日前,法官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功能,巧妙地将这件悬案判了下来。

  事情发生在去年4月,为了给儿子的新家订制橱柜等家具,杨女士找到之前有过合作的夏女士。杨女士觉得夏女士店里做的橱柜质量不错,同年7月31日,便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4万元货款。在这期间,双方都是通过微信、短信联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付款后过了3个月,夏女士这边一直没有动静,杨女士便催着她交货或者退款,可是交涉近一年的时间仍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今年8月15日,杨女士到法院起诉夏女士,要求返还4万元及利息。但是起诉时,她手头仅有一张4万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无法证明资金的用途及双方存在的买卖合同关系。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双方的聊天记录与杨女士的起诉事实一致,但是如何证明这个交易对象就是杨女士转账付款的收款人呢?

  这个时候,法官想出了一个办法,他通过杨女士提供的信息发现,夏女士的微信是用手机号码注册的,利用这个手机号码可以搜索到夏女士的支付宝账号。而支付宝账号是实名认证的,且支付宝的用户名、头像和杨女士提供的户籍信息上的姓名、照片一致。最终,通过综合信息分析,法官确认杨女士提供的夏女士微信为其所有,认定杨女士已向夏女士交付货款的事实成立。遂法院一审判决夏女士返还4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官提醒

  支付宝、微信等软件逐渐成为人们经常使用的支付方式,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经常出现,法院在办案中对于这类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确认成为了关键。法官提醒,如今通过微信进行交易十分普遍,双方当事人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直接通过微信协商和转账。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市民妥善保存聊天记录,采取合法手段固定聊天内容和对方身份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建议提供电子证据一方通过公证、鉴定、证人辅助作证等形式对电子证据予以补强。(温州日报 记者缪眎眎通讯员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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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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