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扶贫互助资金推行“双委托”运行管理模式
温州网讯 为了降低互助资金运行风险,扩大帮扶对象的贷款规模,近日,文成县扶贫办、财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出台了《文成县扶贫发展互助资金委托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规定,今后扶贫发展互助资金采取“村组织申报,乡镇审核,扶贫办确认,联合会管理,县信用联社放贷”的“双委托”管理模式。目前,已有6家村级互助组织实行“双委托”运行管理。
“双委托”具体做法:一是互助资金统一委托文成县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运行管理。联合会将到账的互助资金以互助组织村的名义存入信用联社账户。县信用联社按规定支付定期存款利息,作为互助资金收益,主要用于互助组织村内的公益事业及折股量化帮扶低收入农户。二是贷款业务统一委托县信用联社操作运行。县信用联社将互助资金的贷款总量扩大到3倍及以上;贷款发放金额每户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含),原则上采用小额信用贷款产品;贷款利率要求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档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贷款资金所有风险由县信用联社独立承担。(文成县扶贫办吴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