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防电信诈骗新政明实施 给账户上“安全锁”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6-11-30 07:49:00
此次新政对可疑账户的管理力度加大,并对单位开立账户提出了更高的实名制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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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明日,号称史上最严厉的防电信诈骗银行账户新政就要开始实施。记者在《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发现,此次新政对可疑账户的管理力度加大,并对单位开立账户提出了更高的实名制审核要求。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人士提醒市民和单位,要给自己的身份证、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上个“安全锁”,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出售给他人,可能会因此承担违法犯罪的连带法律责任。

  该人士介绍,账户实名制是一项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乃至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在账户管理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单位和个人不良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违规成本低,一些个人在利益驱使下大量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并向不法分子出售获利,不法分子也大量收购用于实施诈骗。”

  数据显示,去年开展浙江省打击治理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温州银行系统已经阻截电信诈骗案件46个,金额达到139.75万元,自主拦截电信诈骗案件301个,金额951.88万元,协助公安机关冻结账户330个,冻结资金金额5226.28万元。

  此次新政出台后,不法分子和相关单位、个人的违规成本将会提升。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通知》明确了银行和支付机构在规定的异常情况下可以拒绝开户,主要包括单位和个人身份存在疑义时拒绝向银行出示辅助证件、组织他人开户、有明显理由怀疑开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数据显示,2016年9月30日到11月22日,温州8家村镇银行、温州银行和温州民商银行拒绝73人次开户,可疑账户454户。

  市民和单位还要注意的是,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会暂停非柜面业务,需要重新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后才能恢复业务。同时,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多人使用同一联系电话号码开立和使用账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清理,银行和支付机构要联系相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此次新政针对单位账户的监管更为严格。《通知》规定,被工商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以及经核实地址不存在或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同时,新政还规定将强化可疑交易监测,包括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加强账户监测和强化支付结算可疑交易监测的研究。其中,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开展银行账户付款或者收款业务的,交易信息应当至少保存5年。温州日报记者邹雯雯通讯员吴琪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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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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