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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因病返贫家庭可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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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来源:乐清日报

  家人突患重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这些突发情况,往往让一个经济不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一夜返贫。今后,这样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可以申请低保了。

  早在去年,乐清就已经实现了全面脱贫。但由于家庭成员突患大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情况时有发生。仅去年,乐清因大病返贫到市民政局申请救助者就达2900户,市民政局下发救助资金1920余万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乐清正式出台《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温州地区首个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地方性政策,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所指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和突发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财力支出远远超出承受能力,虽然家庭收入超过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家庭,且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的困难家庭。

  据市民政局救济科科长林时松介绍,根据以往惯例,只有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政府才给予其最低生活保障。对此,乐清作出突破,将家庭刚性支出也纳入到家庭困难救助标准考量范围。另外,《办法》不再仅限拥有乐清户籍城乡居民,而将与乐清户籍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和子女也纳入到救助范围。同时,《办法》也明确,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不得认定为支出型贫困家庭。

  听闻因病返贫扶助政策出台,大荆镇的陈昌常很开心。前年,老陈因胸腺瘤做了手术,后来又发现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如今,他每个月需要支付近4000元的进口药品费用,这对在物业公司做门卫的老陈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但由于老陈的家庭情况不符合低保标准,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此,老陈愁白了头。

  “现在有了这个政策,我感觉生活有希望了。”老陈激动地说。

  根据现行《乐清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的救助对象,可实行零起点救助,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80%救助,全年每人累计救助金额的封顶线达8万元。目前,全市已有多户因病返贫困难家庭申请此项救助。

  记者孔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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