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了一把车钥匙 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温州网 2017-01-12 15: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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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也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在平阳万全,有这么一个人不但捡了别人的车钥匙,还打算“捡走”别人的车。

  2017年1月8日晚19时许,张先生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偷开他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平阳交警六中队民警来到事发的平阳县万全镇某家具厂,发现一辆棕色的大众朗行轿车歪歪扭扭地停放在工厂的停车位外,车辆尾部右侧大灯撞裂了。车主张先生向交警控诉,他身边的周先生就是“偷车贼”,于是交警便向周先生确认,周先生承认了他开车的事实,但表示自己并没有偷车,当交警要求周先生出示驾驶证时,周先生傻了眼,战战兢兢地说自己没有驾驶证。

  于是交警将周先生口头传唤回交警队进行调查,在调取了工厂的监控和对周先生进行谈话后,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事情还要从1月8日中午说起:周先生也是该家具厂的员工,中午吃完饭后,他独自在工厂的草坪上休息、晒太阳时,捡到了一把车钥匙,他没有将车钥匙上交,而且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等到下午下班,他吃完晚饭洗完澡,便拿着车钥匙在工厂的停车区找车,在试了数量车后,一辆大众朗行轿车的车灯闪了两下,他便上车将车发动起来,挂挡踩油门,车子先往前冲,停了下来,然后继续挂挡踩油门,车子便快速地往后撞到了工厂的围墙。这时,停在这辆朗行车边上的白色车车主正好下班准备开车回家,便问,“这车不是我们公司张先生的车吗,怎么是你在开”,于是周先生马上跑到工厂保安室找到了张先生的号码,并打了电话,后来就出现了之前的一幕。

  在交警询问周先生捡到车钥匙不还,并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上车开车的原因时,周先生解释道:捡到车钥匙的时候马上要上班了,就没有及时把车钥匙交到保安室,等到下午下班后,想着找到是哪辆车,再把钥匙还给车主,可找到车坐到车里后,一时手痒,便发动起来准备开一下试试,哪知道发生了事故。

  周先生已经自行赔偿了张先生的车辆损失3000元,但因其无证驾驶的行为,要面临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面对当初的一时冲动,真是肠子都悔青了。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处理当中。

  通讯员:潘熙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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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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