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变身份”实施电信诈骗 藏346张银行卡各地取现

温州网 2017-02-21 09: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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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来自福建的陈某等人冒充各种身份,以满足不同条件为由,先后骗取不特定被害人钱财多达52次。日前,永嘉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陈某今年47岁,去年6月的一天,陈某等人商量,事先准备好银行卡、手机、虚假身份证件等作案工具,冒充不同身份的人,通过电话与不特定被害人联系,以满足被害人的需求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转至陈某持有的银行卡内。

  去年6月27日,被害人小榕通过电话、网上聊天联系上冒充虚假小额贷款办理人员的陈某一伙人,受其指示,分两次将1.5万元转到陈某持有的银行卡中。陈某接到上家通知后,当日将上述款项取现并存入指定账户。此后,陈某等人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利用此方式疯狂作案。

  去年6月30日,陈某的亲戚柯某从福建来到贵州与陈某会合并参与共同诈骗,主要负责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件办理酒店、旅馆房间登记手续,用于二人休息和藏匿。

  去年7月7日,被害人小张上网申请办理信用卡时,受虚假的信用卡办理人员的欺骗,分6次从其银行卡内共计5.4万元转至陈某的银行卡中。当日,陈某接到同案犯通知后,持银行卡通过ATM机将上述款项取现。到了去年7月19日,被害人蒙先生在家中上网购买副食品时,受虚假的副食品销售商的电话欺骗,先后将3000元通过支付宝转给陈某。

  至去年7月27日止,陈某、柯某等人已经骗了52人次,并先后到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等地取现。其中陈某参与诈骗数额累计40.5万元、柯某参与诈骗数额累计35.9万元。去年7月28日,陈某、柯某在湖北省荆州市一家酒店内被抓获,当场查获并扣押各类银行卡346张、虚假身份证8张、诺基亚手机1部。

  永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柯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陈某、柯某归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决定对二被告人予以不同程度的从轻处罚。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张银燕

  通讯员: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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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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