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陵园内盗墓后藏匿骨灰敲诈勒索 被判有期徒刑1年

温州网 2017-02-24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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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2月24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欧文)《盗墓笔记》、《鬼吹灯》、《老九门》……近年来,盗墓题材的小说、影视作品层出不穷。近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名犯罪分子受各类盗墓情节影响,竟真的实施盗墓并进行敲诈勒索。

  上山盗墓 藏匿骨灰

  徐某,男,1979年出生,重庆人。

  2016年12月中旬,徐某看到一则新闻,有人到陵园里偷了骨灰盒,向陵园的管理者敲诈60万元现金,联想起各类盗墓电影、小说中的故事,徐某起了歹念。

  几天后,徐某来到义乌火车站,买了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和一张居民身份证。

  回到温州的第二天,徐某便坐公交车去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的凤凰山陵园“蹲点”,花了好些天熟悉陵园的环境,记住了摄像头的位置和逃跑路线。

  2016年12月19日凌晨1点多,徐某从山顶进入了凤凰山陵园,随便找了一个坟墓,用榔头将墓砸开,取走了骨灰盒。

  之后,徐某将偷来的几个骨灰盒,藏葬在陵园内未使用的墓里和附近一处加油站附近的草丛里。

  联系陵园 敲诈勒索

  2016年12月19日上午,徐某前往青田,又从青田坐车到杭州,用之前购买的身份证买了一张手机卡。

  12月20日,徐某用新买的手机卡打电话给凤凰山陵园办公室,称院内的墓被盗了,骨灰在自己手上,勒索4万元。随后,徐某从杭州离开前往天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徐某一直跟陵园的工作人员保持电话联系,双方讨价还价,最终决定陵园先给3000元,徐某告知一个骨灰盒的位置,之后陵园方面再用17000元换取另外一个骨灰盒的位置。

  交易未成 被捕入狱

  2016年12月26日,陵园的工作人员将3000元汇至徐某的银卡上。第二天,徐某按约定说出了第一个骨灰盒的藏匿地点。

  2016年12月28日,徐某再次主动联系陵园方面,谈第二个骨灰盒的交易。当晚,徐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7年2月24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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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戴玮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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