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终身禁驾仍醉驾 江西籍男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温州网 2017-02-27 15: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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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2月27日讯(通讯员 王希栋 陈铃铃)江西籍男子游某曾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处缓刑且被终身禁驾,然而,游某不仅不知悔改,近日又“任性”了一把,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着实让人捏了一把冷汗。

  目前,游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文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审判。

  据悉,2月21日晚,文成交警在该县巨屿镇工业园区地段定点开展车辆违法查缉行动。当晚20时许,执勤民警拦停一辆开往峃口方向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驾驶人游某(江西省婺源县人,37岁)无法出示驾驶证,且有酒驾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测试结果显示游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25 mg /100ml(后经检验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mg/100ml),远远超过了醉驾80ml/100ml的标准。

  更出乎意料的是,游某早在2004年6月就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绍兴市交警部门刑事拘留,后被判缓刑,并且终生禁驾。此次游某无证又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终身禁驾是一项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终身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驾驶人员报名,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若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员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下二种情形将被交管部门处以终身禁驾: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可能面临刑法处罚。

  文成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朋友:开车莫饮酒,饮酒莫开车。同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蔑视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既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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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姜蕾蕾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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