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建立党内警示制度 12名党员因阻碍大拆大整被亮牌

温州网 2017-03-09 06: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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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瓯海区12名党员干部陆续收到了《黄牌警示通知书》:“某某同志,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房屋腾空,请于三日内作出说明。”他们是该区三垟街道拆迁户中未腾空的12户党员,因阻碍瓯海“大拆大整”的推进,被予以黄牌警示,并令其限期改正。

  “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对每个党员的基本要求。”瓯海区委组织部负责人说,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该区探索建立党内警示制度,对尚未触及“红线”需要预警的党组织、党员予以提醒和告诫,突出抓早抓小抓预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党内警示分党组织警示和党员警示。党组织警示,即对协助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不力受通报批评的,党组织监督管理不力导致党员收到违纪违法处理等10种情形,给予黄牌警示,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给予党组织负责人诫勉谈话,直至追究责任。党员警示是指存在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品头论足,在干部群众中散布消极言论,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拖拉、措施不力影响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进度等7种情形,给予黄牌警示,令其限期整改。在警示期满后,仍坚持错误观点和行为的,按规定程序劝其退党,对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另外,受到黄牌警示的党组织和党员,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警示的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理。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姜巽林 通讯员瓯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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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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