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水各有各的痛 听大家说说该怎么办?

温州网 2017-03-20 07:50:00
记者通过走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顶楼漏水问题并不是仅仅一家之苦,而是日益凸显的普遍性之痛,只是其中“痛点”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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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2月17日,刊发《老旧小区顶楼漏水,“公费”维修陷困局》一文后,不少市民就此致电,或通过微信平台@党报热线,表达类似的遭遇与困惑。之后,记者通过走访市区多个小区发现,顶楼漏水问题并不是仅仅一家之苦,而是日益凸显的普遍性之痛,只是其中“痛点”各有不同。

  有“公费”却动不了

   代表:市区昌盛锦园

  市区昌盛锦园,由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无法动用、“资金池”面临枯竭,续筹难上加难等原因,以致顶楼漏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据了解,该小区自2000年交付使用,原有专项维修资金120万元,使用至今结余8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要留存30%,则剩下能动用的最多44万元。然而事实上,只要第一步迈不开(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需征得2/3以上业主同意),那么所谓的“公费”维修就无从谈起。

  “公费”不足

   代表:70多个小区需续筹

  据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资金管辖范围:鹿城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已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有900个左右,涉及30余万户。其中,鹿城区有700多个小区,涉及4000多幢25万户。目前需续筹(本金余额低于首期缴交额的30%需要续筹)的小区有70余个。但实际上,续筹在全国也是一个共性难题,温州目前尚未有续筹成功的案例。

  另据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该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拨使用项目656个,涉及资金3000余万元。其中,电梯、消防、监控设备类项目占了大头,共涉及资金1400余万元,而屋面维修项目(含顶楼漏水维修),共涉及37个小区,涉及资金才250万元,资金额度不到10%。

   “三无”小区

   代表:水心一带老旧社区

  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两无”小区不在少数,而在“两无”基础上,还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三无”小区也颇为常见,如本报之前报道的市区万岁里公寓、飞霞北路100号大楼以及水心一带的老旧社区。

  这些小区基本依托社区自治,遇上顶楼漏水问题,往往是顶层住户自掏腰包。然而,解决顶楼漏水是个系统工程,一般的修修补补并不能保证长效。

  周松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规备室主任):

  按照法律规定,业主有共同承担物业共有部分的维护义务。小区的顶楼属于建筑物的基本结构部分之一,理应为公共部位。共有部分的根本在于共有、共享,因此应按照共有、共享、共同承担的原则,来落实业主共同维护的义务。而如果因最初楼盘开发等原因,导致小区顶楼“先天不足”(顶层仅归顶楼用户使用的),则应按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区分承担维护费用。

  对于目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对充沛的小区而言,最重要的是做到资金使用的科学、民主理财,将所涉项目及时公开,让账目明明白白。而小区需要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则应该按照《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

  鉴于此,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目前正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报批文本,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分户账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续交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拒不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居民(村民)委员会、社区组织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书面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发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相关业主应当共同承担维修责任;业主委员会或者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以按照有关程序录入个人信用信息档案。

  另外,作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特别是该类顶楼漏水问题由来已久的老旧小区,建议属地政府将此作为“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出台政策,支持社区开展该项工作,动员相关业主形成共识筹集资金,最终促使问题的解决。

  薛化雨(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在工作中,最常见的问题是业主对于这笔“救命钱”认识不足,如部分业主认为,“我们小区的资金想怎么用,管理部门无权干涉”;部分业主误认为,资金不是个人的;还有部分业主认为,对资金属性不了解、来源不清楚,觉得可以随便花。

  这凸显了部分业委会、物业公司对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的现状,从而使资金的使用没有计划、取用无度。

  蒋振宇(鹿城区房管局副局长):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物业行业进行日常监管。而物业服务本身即是一种消费,双方通过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和权利,业主花多少钱,与享受的服务成正比。至于顶楼漏水问题,主要依靠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目前,对于没有物业公司、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在业主自愿、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探索引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模式,以此提升小区环境、服务质量等。当然,此形式运作成熟的小区,可以引导业主进行良性的住房消费,这或许有助于顶楼漏水等问题的解决。

  柯建华(水心桂柑社区党委书记):

  我们社区共有110幢楼,有一年春季大雨,我几乎跑遍了每个单元的楼顶,就怕因顶楼漏水问题影响到邻里感情。我在桂柑社区工作16年了,因顶楼漏水参与沟通、调解纠纷不下20起,但每次调解因为无据可依,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往往到最后,还是顶层住户自掏腰包解决。

  对此,我希望这部分经费由政府出小头、居民出大头,共同解决这一困扰多年、颇为头痛的难题。

  王国华(昌盛锦园业主委员会主任):

  近几年,小区的停车难、顶楼漏水等问题愈发突出,想要解决却越来越难办。业委会的力量是有限的,希望通过媒体宣传,多方介入,共同解决小区居民的这一大“心病”。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朱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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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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