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开始申报 时间为4月1日至5月5日
温州网讯 4月1日起,温州市区2017年度人才住房保障资格将开始申报。温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昨提醒,此次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5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人才住房申报类别主要包括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高端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三类优惠。
人才销售住房优惠类中,最高可直接享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购房补贴优惠类中,可享受4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优惠类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每月450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月900元,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申请程序方面,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介绍,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先向自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资格申请系统(http://122.228.31.166/)完成网上填报。如果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进而取消整个单位的申请资格。
另外,根据往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情况,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醒,租赁合同须报经辖区街道备案,租赁期限最好和本人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期限同步。
符合条件的人才请抓紧机会申请,详情请登录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http://www.wzszjw.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人才住房政策的政策文件、政策解答、表格下载,可登录温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网(http://www.wzszjw.gov.cn/zfbz/)-办事指南-人才住房政策-查询和下载。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章映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