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保费该贵的要贵起来”?新疆保监局辟谣

来源:上海网络辟谣作者:2017-04-05 10:13:37

  您的朋友圈是否在流传着“4月1日起保险费率要调整,投保缴费要贵起来“的言论?此事究竟是真是假?您的朋友圈是否在流传着“4月1日起保险费率要调整,投保缴费要贵起来“的言论?3月29日,记者从新疆保监局获悉,该传言系伪造谣言,市民无需受此消息困扰。

  这两天,乌市市民于莉在朋友圈里看到这样一条消息:“20年一遇的保险大调整和改革时代! 4月1号开始,该贵的贵,该调的调,该停的停。请关注保险费率调整,保监会76号红头文件已经下发。2017年4月1号起:,一,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调整。二,不是哪家保险公司,而是全国保险行业。这次是国家政策调控。“

  由于自己买了重大疾病保险的商业险,马莉对此格外留心,她现在购买的某款重大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每年交保费3000多元,有75万保额,原本还觉得保费有些高,想换保险产品,看到这消息难道各家保险公司都会上调保费?她问了下周边朋友,也有不少人看到这条消息,难辨真假。

  传言中说到保监会76号文件,似乎言之凿凿。“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于2016年9月6日就下发了,是规范行业经营管理,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容。跟朋友圈中传言的内容完全是两回事。“新疆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张光军解释。

  记者查阅“76号文”原文,其中规定调整内容有“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以及“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杰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等。唯一与传言有时间重合的地方是“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

  对此,新疆保监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仔细甄别,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理性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提防以停售、涨价为由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如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犯,可拨打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12378)进行投诉举报。

本文转自:温州网

编辑: 林晶晶|责任编辑: 黄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