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关于杨毅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7年4月20日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一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杨毅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波、潘建炳、叶正社、吴文玲、钱敏云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慕林、何民、陈建民、陈伟峰、丁春民、胡晓霞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兼);
吕德燎、曾伟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琮琦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张化雨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邹跃新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何平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吴高宏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阎克学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启政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高技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王友松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汪建成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晨晖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陈希修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陈志斌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主任;
蒋露平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世斌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郑宇杰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章晟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林金荣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卢剑平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文史委员会主任;
叶定强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文史委员会副主任;
吴惠芳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林宏华同志任政协温州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温州日报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