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这家加油站被责令停工后又开工?负责人这样解释

温州网 2017-04-25 0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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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有市民拨打热线反映,位于市区学院东路与府东路交叉口的中油冶金加油站整体改造工程被住建部门责令停工后,近日在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再次施工。情况到底如何?记者进行了核实。

  曾因未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被责令停工改正、罚款1万余元

  市住建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温州中油冶金加油站有限公司就工程涉嫌未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的情况属实。

  市住建委认为,该公司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市住建委根据相关规定,责令温州中油冶金加油站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此外,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09.7976万元的百分之一,计10979.76元的罚款。

  据市住建委相关处室确认,其实早在今年2月底,就有群主举报该公司的违法行为。3月3日,住建部门派人到现场勘查并出具了停工通知单。

  被罚后又无证开工?

  原来有了新合同,价款在30万以下,无需施工许可证

  近日,记者来到市区学院东路与府东路交叉口的中油冶金加油站整体改造工程现场,看到虽未有大面积施工,但仍有工人在进行局部作业。

  记者随后从市住建委获悉,温州中油冶金加油站有限公司已经终止与原施工单位工程价款为109万余元的合同,将剩余工程直接发包给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施工,工程合同价148733元,设备部分由业主直接采购,没有算在工程合同价款里。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市住建委认为中油冶金加油站整体改造工程可以不申领施工许可证。

  市住建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证实,温州中油冶金加油站有限公司原先的这笔罚金已经缴纳。而设备由公司自行采购后,新的工程合同价款降至30万元以下,符合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记者也联系上温州中油冶金加油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前后两次合同相关问题,对方表示公司不便透露过多信息。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夏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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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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