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万元竞得停车场经营权 私自抬高价格违规收费

2017-04-26 08:07:32
原先市区瓯江路上的江滨带状公园停车场都是免费的,最近开始收费了。且费用与停车场边公示的价格有出入,公示说半个小时候以上收5元,实际上收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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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天,市民李先生向新闻热线反映,原先市区瓯江路上的江滨带状公园停车场都是免费的,最近开始收费了。更令人不解的是,停车场收费人员收取的费用与停车场边公示的价格有出入,公示说半个小时候以上收5元,实际上收10元。

  收费牌背对入口

  想看需爬上绿化带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李先生所说的江滨带状公园2号停车场,该停车场位于米房北侧,入口处设立了岗亭和专门看守的人员,在入口处的绿化带上还立着一块收费标准牌,上面标明该停车场30分钟(含)内不收费,30分钟以上收费5元/车次,200元/月,收费标准根据《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执行。

  记者发现,该块收费标准牌非常奇怪,正面不是朝外而是背对入口朝着绿化带的,要想看文字必须要站在绿化带上才能看见,随后在停车场的岗亭内看到了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显示该停车场经营者为周金祥,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为今年2月15日。

  记者将车停入停车场后,停车场的管理人员马上上前收费,开口要价10元。

  “那牌子上不是写着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也就5元吗?怎么要10元?”记者问。

  面对疑问,停车场管理人员称,这牌子已经失效了,现在该停车场已经被他承包,一年要52万元。“这里停车生意很差,早上几乎没人,就算我收10元,每个月也要亏1000多元,现在挺后悔包下这里,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退回这52万元不干了。”该管理人称。随后,记者向停车场管理者要承包合同,该管理者称合同在家里。

  相关部门:

  该经营者私自改变收费价格

  到底停车场管理者所说的是否属实情?这套收费标准真的已经失效了吗?

  对此,记者找到了温州市园林局绿化养护大队,据该大队负责人表示,该停车场是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人,合同中明确标注了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就是停车场外公示的价格,该停车管理者属私自抬高价格。

  据该负责人表示,江滨带状公园一共有7个停车场,原先都是免费的,由于近期停车场内出现众多“僵尸车”和其他物品,使得该处停车压力增大。为了提高公园停车场的使用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市园林局将其中的4个停车场改变成收费停车场,并依照《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于今年1月22日开始收费。

  “该经营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当初签订的合同,我们会马上与其进行交涉让其按规定收费。另外,我们也希望市民能够按照规定停车付费。”该负责人说。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杜一川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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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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