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花园物业难题后续:无法达成共识 仍处共同管理

温州网 2017-05-03 08:38:41
由龙湾区蒲州街道牵头,名人花园业委会、恒达物业在街道接受调解。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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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花园小区挂起了欢迎新的物业公司入驻的横幅

  温州网讯名人花园新旧物业交接引发冲突,问题经调解仍未能解决。昨天下午,由龙湾区蒲州街道牵头,名人花园业委会、恒达物业在街道接受调解。经过近五个小时的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名人花园目前仍处于两家物业同时管理的局面。

  恒达物业坚持不退出小区

  前天上午,龙湾名人花园小区因物业交接引发矛盾,现场出现肢体冲突,后经警方处置平息(详见本报昨天A3版)。昨天下午,由蒲州街道牵头,龙湾房管分局、龙湾公安分局蒲州派出所等部门参与,名人花园业委会、恒达物业在街道接受调解。小区业委会要求恒达物业先撤出,将小区交给新聘任的大管家物业管理。而恒达物业坚持不退出小区,表示要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恒达物业和名人花园物业服务合同于2016年3月到期,此后又和业委会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延续服务。“这份补充协议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表决,我们是事后才知道。”一位业委会成员介绍,令他们惊讶的是,这份补充协议的签署人是原业委会主任的父亲吴某,而吴某并非小区业主,他们对该补充协议不予认可。

  小区解聘物业需走哪些程序

  根据刚刚实施的《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小区解聘物业究竟需要哪些程序?“物业服务合同即便还没有到期,小区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等形式依法解聘物业。合同到期之后,如果业主和物业双方都没有依法续约,服务可以自然延续,或者业主也可以再选择其他物业。”温州市住建委物业管理处副处长荣万能介绍,小区选择其他物业公司需要业主经过表决,这和原物业公司无关,也不存在、不需要所谓的解聘程序了。

  针对恒达物业关于“大管家物业进驻名人花园未经业主大会决定,程序上不合法”的说法,荣万能表示,根据条例,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其他形式,“其他形式就包括了电子投票等,名人花园的微信投票符合新法规定。”

  物业信用系统将于下半年投用

  《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退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和移交资料等十一类行为,都会被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我市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系统目前还在五马街道试用、调试,预计下半年就可以投用。”荣万能介绍,到时候市民可以在上面查看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业主选择服务提供参考。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谢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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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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