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币被盗维权有法可依

光明日报 2017-05-08 16: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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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应该知道的民法总则·以案说法】

  【典型案例】

  山西太原市民刘先生玩游戏6年了,日前在网吧上网后,当晚发现游戏账号多次在异地登录,等回家再上网时,发现账号里的游戏币、材料和装备被人“洗劫一空”。刘先生说,“消失”的游戏币大约2000多元钱,可是装备就不知道值多少钱了,他个人觉得值十几万元。“关键是打装备时花费了不计其数的时间和钱。这下一切只能从头来了。”刘先生无奈地说。

  根据刘先生所玩游戏的拍卖行系统来看,他的材料和游戏币总价值在两万两千元左右,由于装备禁止拍卖,所以他的游戏装备的价值无法估算。而游戏客服只能根据拍卖行系统为刘先生恢复材料和游戏币的钱款。

  不少游戏玩家都有像刘先生这样被盗号的经历,由于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估量,又看不见、摸不着,也没有相关法律界定其物权属性,所以维权很难,大多都是自认倒霉了。

  【民法总则这样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专家点评】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波:

  当玩家们将辛辛苦苦“练功”挣来,甚至是花钱购买的“装备”“宝物”“武器”、级别、段位等视若珍宝时,一双双无形的黑手,却早已在暗处觊觎。近年来,在网络世界,尤其是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被盗的案件屡见不鲜。

  虚拟财产非凭空产生之物,其产生首先需要运营商投入软硬件构成网络服务平台,然后是网络服务的使用者投入大量时间和金钱,并通过自身脑力和劳动力而获取,具有空间虚拟性、可交易性、价值性以及期限性等特点。很多网络虚拟财产,如游戏装备、礼包、虚拟货币等在网络用户之间可以买卖,网络上也有专门的交易市场。此前由于法律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属性、界定、量化及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所以难以实现对虚拟财产的有效保护。很多用户的虚拟财产被盗后,投诉无门。

  民法总则明确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加以保护,实际上是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的界定。这就意味着,以盗窃、盗销各大网游公司网络游戏账号、腾讯QQ币、游戏装备等为主要特征的网络虚拟财产盗窃行为,将有法可依,进而实现对虚拟财产的有效保护。(龚亮卢丽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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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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