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男子乘公交车谎称“有炸弹” 被警方带走调查

2017-05-15 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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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5月15日讯(记者 潘涌燚)男子拿着一个盒子上车,面对售票员的询问,竟称“有炸弹” ,这把整车人吓得够呛。这是5月15日上午发生在温州127路公交车上的一幕。

  当天上午9时30分许,拥有四年公交车驾龄的林师傅驾驶127路公交车,像往常一样从火车站广场驶往泽雅镇。途经双屿时,一名穿着白衣的男子拿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从后门直接上了公交车。

  根据公共交通安全运行的规定,按照“逢箱必检”的原则,搭班售票员询问其盒子里装了什么东西。不料,该男子态度强硬地回答道:“有炸弹,炸死你们!”

  听到“炸弹”这个敏感字眼,驾驶员林师傅和售票员吓了一跳,立即靠边停车。随后,林师傅多次上前询问盒子里到底装着什么东西,但该男子始终不理踩。

  为了安全起见,林师傅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当得知林师傅已报警,该男子改口称自己只是开个玩笑。

  接到林师傅的报警后,附近执勤的交警和双屿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对该男子展开盘问。通过一番专业检查,在盒子内未发现涉爆物品,只有一台汽车空调压缩机。

  随后,该男子被转交给了市交通治安分局城南派出所处理。事后,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但为时已晚。经查,该男子姓林,鹿城藤桥镇人,今年五十多岁。

  目前,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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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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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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