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拒还儿子欠下的高利贷 被债主用胶水封门喷油漆

温州网 2017-06-14 09: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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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一男子放高利贷后,多次到借款人父亲家用胶水冻锁芯、张贴照片等方法讨债,被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李某和林某(另案处理)原先都在温州某小额贷款公司上班,后来,他们俩想着把自己的钱拿出去放贷。

  去年8月30日,潘某向李某和林某借了1万元,约好5%的月利息,定1个月内还钱。9月中旬,李某和林某多次联系潘某,发现潘某的手机偶尔打不通。因为有时又能联系上,李某和林某倒也不那么着急。

  然而一个月还款期到了,潘某却没有如期还钱,电话却再也联系不上,人也找不到了。

  于是,李某和林某来到一菜市场找到潘某父亲,告知其潘某欠钱的事情。但潘某父亲并不相信,也不愿替潘某还钱。

  随后,李、林两人商量着要给潘某父亲一点“教训”。

  9月19日,李某和林某去打印店打印了潘某借钱的照片,并买了502胶水和喷漆。两人来到潘某父亲位于瓯海梧田街道某小区的家,用买来的502胶水挤进其住所门锁,使锁芯冻住损坏,并将潘某借钱的照片贴在小区楼道里。

  当晚,买菜回来的潘某父亲看到自己的家防盗门被破坏,而且门上被喷了“欠债还钱”的字样,选择了报警。

  次日,三个人在当地派出所调解,但没有结果。

  不曾想,9月23日,李某和林某再次找潘某父亲要债,未果,又如同上一次一般,去其小区将门锁冻住,张贴照片。10月10日,两人第三次到潘某父亲家,用胶水冻住锁芯并张贴照片。之后,李某又先后三次单独对潘某父亲家使用上述手段。

  案发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主动赔偿潘某父亲4.5万元,并放弃1万元债务,取得了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多次结伙或单独毁坏他人财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庭上,李某说,他很懊恼,再三表示自己做错了,希望法院从轻处理。法院审理认为,因李某有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且已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经办法官提醒,上门讨债要守法,儿子欠债,父母并没有偿还义务。

  来源:温州晚报

  通讯员瓯文

  记者周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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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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