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获温州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温州网 2017-07-08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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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日,记者从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处获悉,网约车“滴滴出行”平台当天取得了温州地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此前,“滴滴出行”在天津已取得网约车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可在全国范围通用。今年“滴滴出行”在洞头区注册成立温州分公司,上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等部门对该分公司进行现场勘查,认为其具备线下服务能力,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

  根据今年2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网约车经营必须做到“平台持证经营,司机持证上岗,车辆持证载客”,三证齐全才能合法上路。“平台持证”指的就是平台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司机持证”指的是驾驶员持有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车辆持证”指的是,车辆通过检测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滴滴出行”温州分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意味着该网约车平台在温州已取得合法运营资格。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戴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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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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