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6000余万元的江心海景酒店将重整

温州网 2017-08-08 17:10:04

  温州网讯(记者 陈克力 通讯员 鹿萱) 近日,鹿城法院裁定批准温州市江心海景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心海景酒店”)重整计划。

  江心海景酒店坐落于有“瓯江蓬莱”之称的中国四大名胜孤屿之称的“江心屿”西端,2005年开业,是一家四星级的商务度假酒店,一度曾是旅游、商务首选。近年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2016年11月21日,该酒店向鹿城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2月20日,法院裁定受理,采取公开竞争并摇号的方式确定了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截至2017年4月,共有22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达6557.34万余元。

  今年2月、6月,鹿城法院先后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经核查债权,法院裁定确认了22户债权人22笔无争议债权,约6557.32万元。

  根据破产管理人的估算和核查,清算条件下该酒店可变现财产价值约为10万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2%。4月7日,海景酒店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初步制定了重整方案,重整可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且具有可行性。

  会议上,海景酒店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依照债权分成税费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小额债权组、劣后债权组、出资人组。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得以通过。

  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合法且具有可执行性,且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于2017年7月27日批准海景酒店重整计划并终止海景酒店重整程序。

  下一步,海景酒店、海景酒店投资人将共同负责执行重整计划,按照该重整计划,税费债权按照100%清偿率进行清偿,普通债权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00%清偿率进行清偿,债权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部分,以两年执行期满后剩余预留偿债资金为限按照比例清偿。

  据悉,这也是鹿城法院破产案件中普通债权清偿率最高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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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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