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产权尚未过户怎么办 出租房遭纵火房东咋维权

温州网 2017-08-11 07:56:04

  温州网讯 昨天,鹿城政协法律服务团第四场公益活动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共有100多人次前往咨询,律师予以热心解答,记者整理了其中一些热点法律问题。

  和房屋拆迁有关的问题

  不少市民询问拆迁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对此,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卓予拉进行解答。

  1、临时建筑物如何认定?

  目前已有航拍图等档案材料来确认。要是遇到航拍图等档案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也可申请对建筑物年限进行界定。根据相关鉴定结论,来对临时建筑物进行认定。

  2、房子面临拆迁,但购房后产权仍登记在原房东(已死亡)名下,原房东有多名继承人,怎么办?

  购房者可打房屋买卖官司,将这些继承人列为被告。

  3、房屋拆迁,店面被当住宅拆除怎么办?

  要是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失实,需要先与房屋管理部门打行政官司。经过确认,被拆除的建筑物确实属于店面,再向有关拆迁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自书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市民胡老伯:写了一份遗嘱,希望律师能帮忙把关。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民事专家顾问包锋:胡老伯这份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形式上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该遗嘱未涉及存款等其他财产与债务承担情况,恐会留下隐患,最好予以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公证书的证明力较强,往往成为查明事实的关键,胡老伯最好能通过公证机构做一份遗嘱公证。

  购买理财产品无收益能否维权

  市民邹阿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年半下来没有获得任何收益,该如何维权?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侵权赔偿部副主任胡泼表示:倘若当时认购基金、持有基金份额时,即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表明其承认基金合同,接受基金合同的约束,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当然,若银行工作人员存在欺诈,或隐瞒事实,则可以通过向银行主管部门反映,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出租房遭纵火如何追讨损失

  市民刘女士:房子出租后,房客与来访者发生争执,来访者纵火将房子烧毁。如何追讨损失?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柯展表示:刘女士可在房客或来访者之间选择一方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承租人因保管不善造成租房毁损、灭失,刘女士可以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来访者纵火行为造成了房屋损失,刘女士可以侵权法律关系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建议刘女士比较两人的经济能力、诉讼便捷性等方面,具体选择向何人索赔。

  十几年前受的伤能否索赔

  市民吕先生:女儿十几年前在幼儿园里受伤,脸上留下伤疤。请问能否向幼儿园索赔?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安取表示:从诉讼时效上来说,已明显超过,而且吕先生没有保全相关证据,现主张赔偿可能不会得到支持。按照《民法通则》规定,人身侵权诉讼时效一年,按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的规定为三年。吕先生当时若与幼儿园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其女儿成年后整容费用按实际支出赔偿的,可向幼儿园主张赔偿。

  房子被前夫家人“霸占”咋办

  市民陈女士:离婚时,法院判决夫妻共同所有房屋归她名下。但前夫母亲称陈女士与她儿子结婚时花费较多,要求有所补偿,拒绝搬出去。

  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朱诗雨:离婚后,陈女士对前夫母亲没有赡养义务,不需要提供房子给其居住。为达到尽快腾空房屋的目的,双方可就上述房屋装修费用的补偿问题进行和解。如协商不成,法院可强行腾空房屋。

  来源:温州都市报

  吴祖坚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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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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