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将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实施红名单管理

温州网 2017-08-13 09:27:45

  温州网讯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出台办法,今年10月1日起将对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实施“红名单”管理。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红名单每年发布一次,并实行动态管理。

  据了解,“红名单”企业若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将取消其所获荣誉,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4方面条件

  ●近三年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连续两年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中被评为劳动保障管理信用A级单位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用工制度完备,台账齐全

  ●近三年未被列为温州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市人力社保部门经复核、评定,确定红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奖牌,并通过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列入红名单的用人单位,除享受《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所列的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在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市“551人才工程”选拔和培养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职称评审和政府奖励方面优先考虑;申请特殊工时制,许可期限可延长至2年;优先对接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创业工坊的优秀人才智力资源;免费在温州市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指导中心、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等公益机构发布用人信息,优先享受优秀人才推荐;免费参加每年一次的“温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专场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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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近几年,从国家到省市,各级政府对信用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6年,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温州市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办法》,并公布了一批失信黑名单,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部分用人单位。为引导用人单位“扬红弃黑”,自觉规范用工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红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公布制度,树立企业诚信典型,弘扬诚信传统美德。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吕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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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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