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人保“一个支部资助一名学生”捐资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公益扶贫精神,发挥助推精准扶贫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与中国人民保险温州市党建协调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中国人保“一个支部资助一名学生”捐资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中国人民保险温州市党建协调委员会下辖各党支部在2017年9月初对当地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进行捐资助学,每个党支部至少资助1名学生,补贴其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
二、受助对象条件
重点资助以下对象:(一)孤儿;(二)家住农村,家庭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三)父母双方有一方为残疾人;(四)革命老区村优先考虑。
三、助学标准
(一)受助对象一般为小学或初中生,也可以就读高中或大学,具体资助标准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受助对象生活实际,并参考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和学校意见,由各党支部研究确定。
(二)资助时间原则上要连续,一般不少于三年资助或至学生初中毕业或高中毕业、大学毕业。
四、其他要求
(一)鹿城区扶贫办推荐6名,其它县(市、区)扶贫办推荐1-2名,于2017年9月4日将推荐名单邮件报送至至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二)结对成功后将由温州市扶贫办与中国人民保险温州市党建协调委员会适时举行捐助仪式。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姜成博88966978;中国人民保险温州市党建协调委员会:赵子涵88067526。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保险温州市党建协调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