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龙港分中心多个问题曝光 10人受处理
9月13日,有媒体曝光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龙港分中心(以下简称龙港分中心)在受理龙港镇居民朱女士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时,未实行一次性告知,导致朱女士多次往返于龙港分中心与银行之间等问题。
该问题引起了市纪委领导和苍南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县纪委从快从严查处,苍南县纪委于当日14时许即成立专项调查组,迅速进岗到位展开调查。
经查,龙港镇居民朱女士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于9月5日上午9时50分许到龙港分中心提交申请,由于受理朱女士业务的临时聘用人员杨帆态度生硬、一次性告知内容不齐全,造成朱女士又于9月6日10时许、10时50分许、9月7日15时许,先后3次往返于龙港分中心与银行之间,才完成业务申请。
此外,龙港分中心内部管理混乱,违反规定让临时聘用人员参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和注销的初审工作,窗口一次性告知内容不全,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服务态度较差,多名人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个别人员甚至收受服务对象香烟,严重影响了苍南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给予违反工作纪律的临时聘用人员丁万斯、冯世书、杨帆、章星星、李嘉捷、王佳佳解聘处理。
给予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卓张贵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处理。
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龙港分中心主任梁亦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分中心主任职务。
给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蔡学通党内警告处分。
责令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力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作出整改,并向苍南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中共苍南县纪委苍南县监委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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