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驻村干部“真爱严管二十条”:享一揽子“待遇”

温州网 2017-09-19 08:19:34

  温州网讯 昨天,市委办、市府办联合下发《关于真爱严管驻村干部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我市出台该《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推动驻村干部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树立新形象,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驻村干部一般由乡镇(街道)选派到各村,承担着帮建班子、帮引项目、帮办实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多项任务。该《实施意见》对驻村干部的关爱和严格管理各有10项内容,其中关爱驻村干部的措施包括拓宽上升空间、提高福利待遇、健全健康关爱机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建立亲情关爱制度、实施全面轮训制度、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等,严格管理驻村干部的措施包括配强驻村力量、保持队伍稳定、实行“业绩亮晒”机制、实行“十条红线”管理等。

  驻村干部今后可以享受到的一揽子“待遇”中,有政治待遇——各县(市、区)每年提拔使用副科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驻村干部的占比一般不少于25%;乡镇(街道)提任中层干部时,一般要从近2年连续驻村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中选任;对连续3年经工作考核确定为五星级驻村干部的,县(市、区)要实行名单管理,进行跟踪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乡镇(街道)要优先在驻村干部中发展机关干部党员。

  也有福利待遇——提高驻村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乡镇(街道)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中驻村干部的占比一般不少于60%;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的要求,高出部分乡镇(街道)要加大统筹力度,向驻村干部倾斜。严格落实驻村干部公务交通补贴、住夜值班夜餐费,驻村干部每月的伙食补贴标准一般要高于乡镇(街道)非驻村干部。

  对驻村干部的关爱真正体现了“细致入微”。比如,《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改善驻村干部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和适当休息场所;每年安排驻村干部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展健康体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驻村干部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对心理健康风险较高的驻村干部,要安排心理调适活动;严格落实带薪休年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乡镇(街道)每年制订驻村干部带薪休年休假计划和职工疗休养计划,报县(市、区)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和总工会备案;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及时对生活困难、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的驻村干部进行慰问,等等。

  严格管理和关爱“双管齐下”。《实施意见》规定,提倡乡镇(街道)干部全员驻村,确保每个村都有1名以上行政或事业干部驻村、1名乡镇(街道)联片包村领导负责;驻村干部调整一般与村级组织换届同步开展,在所驻村工作时间未满2年,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调整驻村关系;驻村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提倡中心村驻村干部每周至少安排1个晚上开展夜访夜谈活动;驻村干部每月要走访生活困难家庭等重点户,每年要走遍所驻村的农户;划出驻村干部管理“十条红线”,对驻村干部违反“十条红线”的,根据具体情形,启动处置程序,等等。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吕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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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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