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法律大修关乎6亿中国人!看看有哪些具体影响

浙江在线 2017-11-13 08:02:00
这是时隔14年,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迎来大修,事关近6亿人口生产生活。

  近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这是时隔14年,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迎来大修,事关近6亿人口生产生活。“三权分置”、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经营权入股,等热门话题再一次被提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那么,草案都有哪些新规定?对农业农民农村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现行的土地承包法对承包期限有所规定,即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此,按照十九大报告精神,《草案》做出了全新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至于草地和林地会不会延长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说法。同时,《草案》还规定,农民如果要调整耕地承包地,必须是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基础上进行,而且要经过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政府批准才行。

  承包地连续抛荒弃耕3年可回收

  近年来,农民为了更好的发展,赚取更多的钱,一些承包地连续抛荒弃耕好几年,那么相关部门是否有权回收呢?这个问题此前一直是一个争议,因为在过去的政策中并未明确指出具体的回收年限。

  《草案》明确提出,承包地抛荒两年土地不会回收,但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连续抛荒三年以上发包方可以收回土地,将土地收回后可以重新发包。

  农民进城落户,可以不退出承包期

  进城落户,对于不少农民来说,既是一件高兴,也是忧愁的事情。原因在于,之前的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是需要将承包地交回的。

  《草案》中删除了此条规定,并要求“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也就是说,农民进城落户的时候,退不退出承包期,是自己决定的,这样不仅进城工作的农民土地既可以放心落户,又可以拥有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农地用途不变

  改革开放之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设,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而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农民对土地经营方式提出了新的意愿。

  2014年12月,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春潮涌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被广泛解读为农村土地改革“三箭齐发”,标志着新一轮土改大幕开启。

  其中,“三权分置”是规范土地经营和激活土地活力的重要一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立,既保障了农民的权益,又可以促进生产经营资料流动,激活农村生产力。

  草案进一步规定,承包地的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和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比如把土地出租给别人种,收取租金,或者把土地经营权入股到合作社和当地农业企业等获得分红。

  与此同时,土地流转后,如果对方擅自改变了土地用途或者弃耕2年或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那么作为承包方的农民可以终止合同,把土地收回来,而且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担保融资

  土地承包经营权除了流转外,是否还能有其他经营方式?《草案》给出了明确答案: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的概念,包含了抵押和质押等多种情形,既解决农民向金融机构融资缺少有效担保物的问题,又保持了与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一致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权党工作重中之重。

  纵观此次《草案》内容,不难看出,几项重大变更,都是围绕报告精神,指向同一个目的:在保证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从而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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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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