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系列抢劫杀人案主犯徐利被判死

新华社 2017-11-22 07:33:00

  被告人徐利站上被告席

  新华社杭州11月21日电(记者陈晓波)首起犯案距今已24年的宁波绍兴等地系列抢劫杀人案21日在浙江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利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绍兴市检察院起诉称,从1993年到2007年,徐利在临海、长兴、宁波、绍兴等地共实施了7次抢劫,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劫取财物数百万元。这起系列抢劫杀人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今年被侦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当场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被告人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绍兴中院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本案适用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徐利一人犯数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虽然被告人徐利抢劫绍兴供销大厦、诸暨嘉瑞珠宝店系抢劫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第一至第三节抢劫事实,但被告人徐利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处极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上忏悔

  金钱的快感无法掩盖内心的惊恐

  徐利在最后陈述时,全程低着头说出了他的忏悔,中间一度还哽咽了。

  “站在法庭上,面对法律对我的制裁,我内心平静但却充满悔恨。”他说, “自从走上了抢劫犯罪这条不归路,一时获得金钱的快感,也无法掩盖我内心的惊恐和不安,不但终日处在惶恐之中,夜半也常常被噩梦惊醒。”

  “像我这样一个双手沾着别人鲜血的罪人,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是我自食其果的下场,我的悔恨也无法挽回别人的生命,也无法复原那些被我毁坏的家庭。”

  心狠手辣,行事冷静,是徐利在屡次作案中给人留下的印象,但事实上,累累罪行在几十年间始终在以另一种方式折磨着徐利。在被捕之后,他表示: “其实作案之后,我的压力一直很大,就用抽烟麻醉自己,一天要抽三包,所以已经成瘾了,烟瘾很大。”

  他说: “我觉得这世界上真的有鬼,之前我作的案子里的那些被害人,都回来找我,就像我平时生活中,我想好好干事情,但是都干不成。”

  在自述材料里,他也曾写道: “对于我这个双手沾满鲜血,杀人如麻,穷凶极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的罪恶之人,我唯有跪求死者,及其家属,不求谅解,愿以生命来补偿对他们所造成的伤害。”

  案情回顾

  最早一起案件距今已有24年

  根据起诉书指控,徐利犯有抢劫、非法持有枪支等两项罪名,其中抢劫一项就包括了七节事实,最早一起案件距今已有24年。

  1993年9月

  临海台州医院抢劫案,劫得现金8000余元;

  1994年7月

  临海城南信用社抢劫案,杀害一名值班人员,撬金库未果逃离;

  1994年11月

  长兴县长兴龙达股份有限公司抢劫案,杀害一名值班人员,劫走黄金饰品、珠宝玉器及手表进价合计72万余元,还顺走了现金1944元和香烟等物;

  1995年12月6日0时许

  宁波绿洲珠宝行被劫,两名值班保安被害,多只保险箱被撬开,被劫黄金饰品经保险公司核实,进价合计将近120万元;

  1998年4月7日

  绍兴县供销大厦发生劫案,值班保安遭枪击,所幸只击中衣服,未造成伤亡,案犯逃离现场,并将自制手雷、撬棒等丢弃于绍兴富民坊横街鲁迅小学围墙内;

  2004年1月22日

  诸暨第一百货发生劫案,保安受伤,现场发现了手枪、尖刀、护膝、黑色线裤等物。

  2007年11月6日

  诸暨嘉瑞珠宝店值班室防盗窗突然爆出火花,后发现是有人预谋以高压电击晕值班人员,被发现后案犯将断线钳、饮料瓶等遗留在现场后逃离。

  2017年3月29日

  徐利在诸暨一家棋牌室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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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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