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花园机关”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检查指导洞头区人民法院绿化美化工作
温州网讯(通讯员 洪君君)2月2日上午,洞头区“花园机关”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一行到洞头区人民法院实地检查指导“花园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洞头区“花园机关”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一行先后就洞头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专区、审判法庭、办公区域、停车场等处,就绿化、美化工作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详细听取了洞头区人民法院后勤部门关于“花园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为法院下一步的绿化美化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增强了洞头区人民法院创建洞头区“花园机关”示范单位的信心和决心。
洞头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绿化美化工作,以“花园机关”为目标,把绿化美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争取今年5月份顺利通过洞头区“花园机关”示范单位的评选,后勤部门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始终坚持在提升绿化品味上下功夫,按照“一楼一景、一院一景、景景相映”的目标,因地制宜的大规模地启动了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着力打造二期绿化提档工程。
目前,洞头区人民法院全院共栽植大乔木4株,中等乔木60株,大灌木124株,小灌木378余平方米,地被450余平方米;院内各种树木长势良好,树木茂盛,绿草成茵,已出现花园式单位的幽雅景致,做到多树种、多层次,乔灌结合、花卉相间、绿意盎然、错落有致,使之成为展示洞头区人民法院良好风貌的窗口,成为洞头区人民法院干警及来访当事人在紧张工作之余放松身心、陶冶情操、凝聚力量的又一有效载体。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