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间打麻将算不算赌博?这些“过年问题” 看律师如何回答

温州网 2018-03-04 08:49:43

  温州网讯 因海南大雾天气赶不上春节后第一天上班,这样算旷工吗?银行可以拒绝市民兑换新钞吗?亲朋好友之间打麻将、玩扑克也算赌博吗?

  不少读者给我们发来春节假期以及节前节后遇到的问题,本期《读者律师麻辣问答》选取了其中四个问题,请来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柯展律师,来答疑解惑。

  遇海南大雾无法返程

  耽误上班是否算旷工

  市民陈先生咨询:今年春节,我带着妻子和孩子从温州到海南自驾游,原计划初五返程,结果遇上海南十年不遇的大雾天气,港口短暂停航,像我一样的很多出岛车辆严重滞留,后来想买机票也买不到,最终没办法赶回单位上班。请问这样算旷工吗?

  律师解答:陈先生遇到的情况归属于不可抗力,不应当作为旷工处置。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陈先生原定计划是初五返程,正常上班时间为初七,预留两天时间相对合理,只是其遇到的是十年不遇的大雾天气。因此,就本次无法回温的情况而言,已经是不能准确、及时预见其发生的,陈先生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

  同时,用人单位设定旷工的本身就是为了杜绝无正常理由却不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规范,不到岗工作情况的发生,强调的是没理由的不到岗,显然与本次陈先生遇到的情况不同,陈先生主观并没有故意,只是天气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及时赶回单位,公司不应按照旷工处理。

  我们建议市民出行游玩应当尽量预留好更多的准备时间,以便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而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当区分主观故意旷工和客观无法到岗两种情形,对违法旷工予以处罚,对陈先生这种突发天气不可抗力而请假予以理解,双方做好沟通和衔接工作,尽量减少由此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年前想兑新钞包红包

  却连遭几家银行拒绝

  市民吴女士咨询:我年前想兑换不同面额的新钞,给家里人包红包,可是到了几家银行兑换新钞都没有换到,银行说没有新钞。请问银行可以拒绝市民兑换新钞吗?

  律师解答:从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兑换新钞不是银行强制性义务。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可见,在法律层面上只有残损货币才是银行兑换的对象,因此,银行方面并没有一定要为吴女士兑换新钞的法定责任。

  但是,银行是属于服务性行业,也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而换新钞也是银行基础性服务项目,对于过年换新钞的喜庆做法应该知晓并有所准备,因此,我们也希望银行方面能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尽量做好换钞服务工作。

  春节里亲朋好友打牌

  属于赌博违法行为吗

  市民林先生咨询:春节过年走亲戚的时候,多半要聚在一起打牌。网上有一些文章说亲戚间打牌也要注意赌资大小。请问如果打牌,打多少钱才是适合的?和亲戚打牌算不算赌博呢?

  律师解答:林先生看到的网上新闻,公安部门已经进行了辟谣,对于赌博需要依法打击,但是应当与棋牌娱乐活动予以区别。

  林先生说的亲朋好友过年串门,打牌是联络感情的传统娱乐活动,对此,不是公安部门打击的违法对象。《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显然,这种不带营利目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不属于处罚范围。

  但与此同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结合目前温州地区的处罚实际,一般情况下人均赌资超过500元都会进入治安处罚范围内,如果金额较大,甚至会涉嫌赌博刑事犯罪。

  因此,亲朋好友之间娱乐性质棋牌活动并不属于赌博违法活动,但是以此为业、金额较大,则极有可能涉嫌违法活动。

  提前两个月预订民宿

  春节入住遭临时提价

  市民薛小姐咨询:去年12月份的时候,我通过某网站成功预订了厦门一间民宿,一晚558元,但是今年春节到了现场,却被告知网站标价没有调整,不是春节价格,要求另行加价400元,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春节涨价能够理解,但是等我到了现场才告知网站价格错误要加价,这种做法不能理解,直接影响了出游的心情,想请问这种加价做法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

  律师解答:旅游过春节已经成为很多市民的过节首选,其中特色民宿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受到了大家的热捧,住宿价格也是一路水涨船高。但是,市民薛小姐是在两个月之前就成功预订了房间,而民宿经营者从未告知预订价格有误,直到入住当天才当面要求加价。这种做法显然不可取,更是构成违法。

  薛小姐与民宿之间在预约成功之后就已经形成住宿服务合同关系,民宿经营者应向薛小姐尽到及时告知的义务,如果经营者认为预订价格有误,却没有提前告知或联系沟通,而等到消费者入住时才告知需加收费用,那么这种做法有违《合同法》第60条关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规定,也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要求。薛小姐完全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网站上预订价格提供房间。

  同时,经营者提出的网站预订价格有误,却直至两个月后入住才说明,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就是擅自加价行为,其行为还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构成服务欺诈,薛小姐可据此向工商部门投诉,向经营者要求“退一赔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周蓓蓓

温州新闻网全媒体矩阵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董晶亮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拜尔口腔医院
  • 1
  • 2
  •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