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食药监局: 复核已审批的 “鸿茅药酒” 药品广告
新华网
2018-04-20 07:44:35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新闻+
广东两路巡查
“鸿茅药酒”广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日下午17时对外发布,近日已经部署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媒体发布的“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同时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立即取证并移送广告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自2010年以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监测到“鸿茅药酒”广告违法案例23宗,均已依法移交广告监管部门处理。
以上综合新华社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