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历史天空闪耀的群星

北京日报 2018-05-21 11:06:13

  (一)“昨天你用生命捍卫我们,今天我们用法律保护你。”

  5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将依法惩处直至追究刑责。

  在一个民族的精神谱系里,英雄是最醒目的坐标;在一个国家的历史天空中,英雄是最璀璨的群星。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然而一段时间里,随着功利主义、利己主义大行其道,历史虚无主义兴风作浪,社会上出现了一股诋毁、抹黑英烈的恶劣倾向。光怪陆离之奇谈怪论、肆无忌惮之丑陋表演,严重践踏了国人情感的底线,严重突破了社会道德的下限。

  “保护英烈于法有据,捍卫崇高人人有责”——“英烈保护法”犹如一部响亮的宣言,以法之名、以众之力,对种种噪音劣行进行庄严回击。“英烈守卫国家,谁来守卫英烈”?这一沉痛的锥心之问终于有了最鲜明有力的答案。

  (二)“五月的鲜花,开遍了原野,鲜花掩盖着志士的鲜血。”

  我们的国度从来不匮乏英雄。近代以来,在致力于救亡复兴的荆棘长路上,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他们中的许多人,青春之花还没有完全绽放,就在历史深处壮烈定格。

  每思祖国金汤固,常忆英雄铁甲寒。

  曾几何时,神州支离破碎、生灵涂炭,国难当头,是那样一群人,血荐轩辕、视死如归。蹈海以唤国人猛醒的陈天华,赴死前仍在痛陈“只要我人心不死,这中国万无可亡的理”;以树皮棉花果腹的杨靖宇面对日伪军的劝降,战斗到最后一刻,流尽最后一滴血;“无畏将军”张自忠决意马革裹尸,“为国家民族死之决心,海不清,石不烂,决不半点改变”……

  曾几何时,祖国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百废待兴,是那样一群人,筚路蓝缕、披肝沥胆。“两弹一星”元勋郭永怀,深情写下《我为什么回到祖国》,“家穷国贫,只能说明当儿子的无能!”县委书记焦裕禄,在兰考工作475天,和“内涝、风沙、盐碱”战斗了475天,迎黄沙、蹚泥水,走遍了兰考大地,他的遗言是“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

  曾几何时,天灾来袭,水火无情,危急关头,是那样一群人,舍生忘死,挺身而出。1998年夏荆州抗洪,年仅20岁的李向群晕倒在大堤上,被送进医院抢救醒来后,又拔掉输液针管上堤抢险,终因劳累过度壮烈牺牲。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15名空降兵勇士从几倍于训练高度的4999米高空“盲降”到崇山峻岭间的震后孤岛茂县,群众看到“神兵天降”,很多人哭出了声……

  时穷节乃现,一一垂丹青。在中华民族最危险、最艰难的时候,“覆屋之下,漏舟之中”,总有那么一批顶天立地的人,不怕苦、不怕死、不为名、不为利,前仆后继,义无反顾,用自己的铮铮烈骨,一次次掮住黑暗的闸门,存续中华文明绵延的火种,守护国泰民安、故园昌盛。

  每一时代有每一时代的英雄,每一时代亦始终为英雄的光辉所照耀。“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在飘摇沉沦百年之后,中华民族终于由衰转兴,重书大国崛起的沧桑新篇。而在这一恢弘篇章中或长或短的每一字句,都凝炼了太多英雄令人荡气回肠的一生。山因脊而雄,屋因梁而固,是他们铸造了民族的血脉精魂。

  有人说,墓地是最能让人参透人生的地方,而英雄烈士们的墓地“比国王的殿堂还要辉煌”。那些长眠于静谧墓碑上的炽热生命,正是中国的脊梁,正是支撑共和国巍然屹立的基石。“你们在我们的记忆里,我们在你们为之奋斗的事业中。”中国得有今日,他们理应被永远感念和铭记,他们的功烈,理应镌刻在所有后来者、所有承荫者的心中。

  (三)英雄从来不仅仅是名词,更是动词。

  “义之所在,必亟为之”。英雄,总是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逆行,以“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牺牲,昭示着自己人生的价值选择。

  一位父亲,送给参军的儿子一面“死”字旗,白布旗正中一个大大的“死”字,旁边写着:“国难当头,日寇狰狞。国家兴亡,匹夫有分。本欲服役,奈过年龄。幸吾有子,自觉请缨。赐旗一面,时刻随身。伤时拭血,死后裹身。勇往直前,勿忘本分”。他叫王者成,他的儿子叫王建堂。

  一位母亲,抗战打响,她叮嘱儿子记住“咱们是中国人,到死也不能忘了祖宗”。游击队成立,她竭尽所能筹军粮、做军鞋、照料伤员,先后把丈夫和5个孩子送上前线,他们全部为国捐躯。她叫邓玉芬,她牺牲的丈夫和儿子分别叫任宗武、任永全、任永水、任永合、任永安、任永恩。

  一位丈夫,冲破阻力回归祖国,立即投身阳关外的茫茫荒滩去搞技术攻关,“没有科研成果,不能家庭团聚,不许亲友通信”“饥餐砂砾饭,渴饮苦水浆”,临行前他告诉妻子:“以后家里的事不能管了,我的生命就献给未来的工作了,就是为它死了也值得!”这一去就是28年,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遗言是“不要让人家把我们落得太远”。他叫邓稼先,他的妻子叫许鹿希。

  一位儿子,为恪守国家最高机密,不得不隐姓埋名,30年未回乡梓、未进家门。直到后来一篇反映核潜艇研制事迹的报告文学《赫赫而无名的人生》刊登出来,老母亲才隐约知道了儿子的事情,流着泪对全家人说:“三哥的事情,大家要谅解。”他叫黄旭华,他的母亲叫曾慎其。

  英雄之为英雄,不关其他,其核心特质在他们身上共有的一种基于博大情怀的牺牲精神。中国自古就有众多语汇形容这样的精神——舍生取义、毁家纾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这种精神,总是在断然抉择和勇毅付出时高光闪现。

  埋骨雨花台的烈士,74%受过高等教育;殒身渣滓洞的英灵,70%出身富裕家庭。为价值舍弃利益,为信仰抛头洒血,正是这样一种人、一种牺牲精神的真切存在,标定了中国人精神天际线的高度。他们向世界宣示:中华民族有气概同侵略者血战到底,有决心自力更生光复旧物,有能力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所过者化,所存者神。”历史证明,中国挺起腰杆和平建设的战略空间,是当年无数“冒着敌人炮火前进”的英雄先烈以生命赢得的,今天中华民族气质中鲜明的尊严与血性,很大程度上也是由这种高贵的精神气象淬火而出。

  (四)习近平总书记说,“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因为“它忠实记录下每一个国家走过的足迹,也给每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提供启示”。

  盘点历史记忆,我们不难发现:假如说一个强大国家和民族的崛起必然奠基于无数人的奋斗牺牲,那么崇尚英雄则是这个民族必须拥有的价值取向。

  随着物质浪潮的冲击、价值思潮的开放多元,毋庸讳言,中国社会悄然出现了一种利己主义、功利主义风气,理想主义、集体主义、英雄主义在一些人那里被目为过时。当个体利益被无限放大,宏大叙事遭到嘲笑,家国情怀被恶意消解,庸俗狭隘的利益观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尺。在这把尺子下,为理想献身的英雄,为民族大义奋斗的群体,那些照亮人类心灵的理想信念,似乎都成了荒谬虚妄的存在。

  有人以想象臆造历史,荒谬假设“如果不打抗日战争”“如果没有抗美援朝”。有人以学术研究之名宣扬“告别革命”,否定中国一路走来的全部选择。有人以“虚无”的眼光否定一切,打着“揭秘”噱头,大做翻案文章,歪曲和贬损英雄。更有一些人,以所谓“精日”自居,身着昔日侵华日军军服招摇过市,公然到抗日遗址取景拍照散播,让人震惊“他们隐藏在你身边,盼着中国亡国灭种”。

  “欲灭其国,先去其史,欲夺其人,先夺其心。”当英雄被矮化、崇高被消解、理想被嘲弄,一个社会必然陷入价值混乱与意义真空。

  历史的教训何其深刻。苏共只有20万党员时打败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政权;有200万党员时打败了德国法西斯,保卫了政权;有2000万党员时却自己打败了自己,失去了政权。青年近卫军英雄奥列格·科舍沃伊的故事被诋毁成离奇骗局;卫国战争女英雄卓娅的事迹被“考证”为假的;带领苏联赢得了反法西斯战争、建立了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领袖被丑化为暴君恶魔……英雄形象面目全非,信仰灯火七零八落,国家不可避免地陷于动荡和分裂,直到最后苏联解体,人们眼睁睁看着大厦轰然垮塌。

  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有英雄而不知爱重的民族尤其可悲。

  我们务须清醒,捍卫英雄,就是捍卫我们民族的精神丰碑,捍卫全体国人的信仰支柱。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交锋中,假如不能坚决抵挡并回击投向英雄的石块和污水,我们终将失掉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流离失所,无所依归。

  (五)1954年,隆化县修建董存瑞烈士陵园,烈士墓中埋葬的是一块楠木牌,上面用朱砂写着“以此木代替英雄遗骨”。无法想象,五十余年后,这位擎天一举舍身炸碉堡,用血肉之躯开辟出胜利通道的英雄,竟被调侃是“人为创造的经典”。董存瑞的战友们以古稀耄耋之年纷纷站出来为英雄正名:“我们看到他拉响炸药包!我们活着,就是见证。我们不在了,真相也还是真相!”

  奔赴朝鲜的前一天,邱少云在家信中写道:“我决心杀敌立功,带着光荣花回来看你们。”无法想象,六十多年后,烈火焚身的英雄竟会因遭网络大V恶语侮辱回到公众视野。历时一年多的漫长等待,其胞弟邱少华终于等来了法院判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在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老人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

  抹黑歪风无论如何猛烈,社会良知始终清醒。但必须有亲历者回击、亲属后代才能起诉的现实局限也在提醒我们:此类案件“不仅要依法保护英雄人物的个人权益,更要强调判决的公共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讲述英雄事迹、致敬英雄精神,号召全社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他说:“中华民族是崇尚英雄、成就英雄、英雄辈出的民族,和平年代同样需要英雄情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层面接连出台举措,维护英雄烈士的荣光和尊严。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017年全国“两会”,251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强烈建议就保护英烈专门立法。次月,立法工作正式启动。

  最新通过实施的英烈保护法,最终构筑起保护英烈的责任主体框架和惩处侵害英烈权益的全方位责任体系,为保护英烈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

  岂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岂能让英魂忠骨再蒙尘!用事实传递真相,用法治捍卫底线,用良知坚守正义。法律空白的填补,见证着社会共识的高涨。

  “祖国接你们回家!”2018年清明节前夕,在异国长眠六十余载的第五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登上回国专机,空军战机护航,网络留言刷屏:“公辞六十载,今夕且当归”。高山苍苍,江水泱泱,寄托着对烈士的无限尊崇与缅怀。

  国家的仪式、法治的进步、个人的守护,构筑起维护英烈权益的“铜墙铁壁”:每一位为国捐躯的先烈都会被铭记,每一分报国为民的牺牲都会被仰望。

  (六)旧耻早湔雪,中国已新生。“血染过的山河,更值得我们和后世讴歌和爱护”。

  百年来,爱国主义、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的澎湃热血铸就精神秘钥,成为中国改天换地、开启崛起奇迹的第一推动力。

  今天,中国已经重回世界舞台中央,面对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我们应当怎样锻造自己的“国民精神”,确立自己的“国家哲学”?面对纷杂声音、多元取向,我们又应当怎样回答好“崇尚什么引导什么弘扬什么”的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一语道破: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

  大国崛起,奠基于精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有一些价值是不容怀疑的,总有一些精神是不容讨论的,总有一些名字是不能忘记的。

  一个社会再开放,总要有一方精神的净土,总要有一个主导的价值观。跨越复兴路上的“雪山”“草地”,攻克新时代的“娄山关”“腊子口”,依然需要我们时时拂拭历史的烟尘,从英雄的理想情怀和信仰力量中寻找逻辑起点,感悟初心和使命,构建出稳定的“意义世界”。

  这样的信仰,蕴藏着推动时代前进的伟大动力。那些埋头苦干者、拼命硬干者、勇敢担当者、无私无畏者,就是这个民族、这个时代的英雄,就是中国新的脊梁。

  英雄,诠释了信仰可以抵达的高度,生命可以抵达的高度。守护历史天空中的璀璨群星并时时仰望之,总能让我们每个人在不知不觉中升华心灵,平添作为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是气所磅礴,凛然万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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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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