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建设修缮管理暂行办法》7月12日起施行

温州网 2018-07-07 10:04:14

  温州网讯 随着“大拆大整”“大建大美”如火如荼推进,隐匿其间的危旧房屋该何去何从也颇受关注。日前,鹿城区政府正式出台《鹿城区城乡危旧住宅房屋建设修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别明确了城镇危旧房原拆原建的审批对象、审批程序、监管和具体要求以及农村危旧住宅房屋审批重建等问题,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2日起施行。

  危旧房治理向来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最紧迫的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要求危房彻底治理也在今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中多次被提及。记者了解到,目前鹿城区依然还存在着大量的C、D级危房,但此前辖区内除藤桥镇、山福镇外的街镇居民危房建设尚无相应的政策依据。此次《办法》出台将使市民在危旧房原拆原建或审批重建有据可依,也解决了部分危房原拆原建困难的问题。

  根据《办法》,已纳入征迁改造当年计划的城乡C、D级危旧住宅房屋,应提前启动签约程序并及时腾空验收,提前支付过渡费。未纳入征迁改造当年计划的城乡C、D级危旧住宅房屋,采取四种方式分类解危处置。其中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鉴定为D级的城镇危旧住宅房屋在进行危房解危处置时,应优先考虑修缮加固、原拆原建方式。当该两种方式不足以解危时,再进行等值置换(现房安置)或货币回购。在区统筹房源许可的情况下,可进行等值置换(现房安置),当等值置换(现房安置)难以协商一致时,在资金保障充足的条件下,可进行货币回购。

  此外,不少市民关注申请危房修缮加固要走哪些流程。对此,《办法》明确,申请人凭身份证、房屋权属凭证、危房鉴定书、房屋现状测绘成果、危房照片,填写《修缮加固承诺书》,并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出具的修缮加固设计施工方案,由综合执法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实地勘察后,予以备案。

  在《办法》出台的同时,鹿城全区各街镇也在紧锣密鼓地投入到危旧房屋的走访排查、查危排危之中。通过“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一条条红线全面落实,确保“一户不漏”。“目前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没有严格落实危旧房C级危房禁止出租经营、D级危房禁止住人的政策,对于这类返租、返住的现象必须坚决打击。”鹿城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下旬,该局执法人员曾联合五马街道工作人员前往墨池社区开展C、D级危房专项巡查执法。向涉嫌出租经营的瓦市巷119-121号、123号、125号三位C级危房户主,当面传达《督促解危通知书》,告知其必须在限期内采取维修加固等解危措施。这也是鹿城区率全省之先采用行政执法手段对危房进行治理。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对C、D级危房治理进度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多种手段,对C、D级危房进行全面治理。”该负责人说道。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张晨

  通讯员:雪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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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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