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安全隐患 鹿城尝试危旧房追责:原拆原建

温州网 2018-07-23 08:05:00
这是我市首例以这种方式开展解危的商品房,为纵深推进“大建大美”和化解城镇危旧房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出新路。

  温州网讯 5月21日,市区下吕浦大鹏组团1幢实现所有住户签约,同意对该C级危房进行原拆原建,向最终化解安全隐患迈出关键一步。这是我市首例以这种方式开展解危的商品房,为纵深推进“大建大美”和化解城镇危旧房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出新路。

  7月20日,市区下吕浦大鹏组团1幢正式开拆,预计7至10天拆除完毕。

  大鹏1幢位于市区温迪路和春晖路交叉口,地处鹿城区南汇街道吕浦社区,1996年交付使用,共7层73户总建筑面积6136平方米,其中住宅住户54户,一层店面19间,使用性质为住宅商品房,原建设单位为市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联合房开”),现为市名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20年危旧房解危路

  多种方案协商无果

  1997年、1998年期间,大鹏1幢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楼体倾斜沉降严重。1999年,建设方联合房开介入该幢动态监测,委托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对房屋沉降和倾斜进行专业鉴定,结论为C级危房。此后多次鉴定结果均为C级危房,期间建设方也定期进行动态监测,以及时掌握危房的发展情况。

  2016年上半年,属地政府委托专业机构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鉴定,仍为C级危房,构成“局部危房”,结论为处理使用。2017年下半年,再次经温州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最新的危房评定标准进行鉴定,倾斜度已达到D级危房标准。经分析,该危房沉降在延续,倾斜率继续扩大,危险点持续发展,解危工作迫在眉睫。

  其间,部分住户擅自拆改承重墙且未做加固措施、屋顶大面积菜园种植增加房屋结构荷载等行为,也加重了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2017年8月,大鹏1幢一层店面被禁止经营,住宅被禁止出租。

  20年间,该幢出过多种解危方案,但均未达成一致。2000年,联合房开曾组织施工单位对其进行纠偏处理,但因部分住户不同意而退场。2004年建设方又拿出货币退房的方案,后因价格问题收购成功一户。2008年,当时市房管局对此给出处理建议:“按照C级危房的排危要求,该房屋应采取相应的纠偏加固措施来排除险情。”2016年7月相关协调会上,提出对其及时加固处理,达到排危目的。但纠偏加固方案遭到住户反对,认为这种方案不能根本解决安全隐患。

  2016年10月相关协调会上,提出采取货币回购处置新方案。当年11月,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建议名城集团采取货币回购或住宅置换的形式完成产权变更,变更后名城集团作为唯一业主,及时纠偏加固,建立动态监测,解危后使用,但最后还是因住户意见不一而以失败告终。

  双月攻坚取得成效

  有责追偿达成一致

  针对住户原拆原建的要求,早在2008年市房管部门给出的处理建议中就指出,如果住户全部要求对该房屋实施拆除重建,则需要根据该房屋的实际情况,由原建设单位联合房开尽快拿出具体排危可行性方案,经有关部门联审可行后,可办理相关拆除重建手续。

  但根据2016年出台的《温州市城镇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实施细则》,鉴定报告建议为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C、D级危房,可原址重建。而鉴定报告建议为处理使用的C级危房,则“及时制定加固维修方案”。按这一规定,大鹏1幢并不符合原拆原建条件。同时,我市也要求,市中心危旧房原则上不实行原拆原建。

  在多轮处置方案相继被否而危房又在不断恶化的情况,2017年,我市和鹿城区将该幢解危工作作为特事特办,本着“政策不突破,业主能接受,技术无障碍,解危最彻底”的原则,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出具相关纪要,明确住户对名城集团属于有责追偿,该集团作为实施主体单位对该幢实行原拆原建,南汇街道配合做好和住户的沟通协调。当年12月,原拆原建项目动迁大会召开。

  近年来,南汇街道就该幢解危工作多次协调相关各方,反复做住户思想工作,宣传政策,部署动员。动迁大会后,该街道又在今年启动双月攻坚行动,使名城集团和住户最终达成协议:名城集团承担拆除和建造的一切费用,住户们自行承担18个月过渡费、搬迁和装修损失。

  今年5月2日,大鹏1幢启动协议签订。截至5月21日,签订率达百分百。由此,历经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迎来标志性节点,并为我市采用有责追偿模式开展城镇商品房危旧房治理提供借鉴,政府不能为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危房买单。

  下一步,南汇街道将乘势而上,加快启动后续腾空拆除工作,以彻底杜绝这一安全隐患,进一步维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张睿 报道组 卢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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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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