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益诉讼1周年,市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

温州网 2018-08-16 06:31:03

  温州讯 促使受损的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矿山资源共计875余亩得到修复治理,督促清理固体废物20万余吨,督促查处有毒有害食品100余公斤和违法销售主体23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725万余元……昨天上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周年的情况。

  去年7月1日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后,温州检察机关积极引入现代信息化手段和公共资源治理理念,建立“民生热线+执法数据+检察监督”三位一体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机制,向社会广泛收集公益诉讼线索。一年来,市检察院对全市受理的206件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开展研判指导,决定立案调查112件,共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9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48件,食药安全领域8件,共56件,占比7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生态领域的案件分别涉及固废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及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矿山、海洋渔业等资源破坏。食药领域的案件主要涉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销售假药等行为。

  活动现场,市检察院发布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1.鹿城区建筑废弃物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7年12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双屿街道垟田进行旧村改造,大量建筑垃圾紧邻丰门河支流堆放长达半年之久。

  为促进河道环境有效整治,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向鹿城区农林水利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监督下,政府职能部门积极联动落实整改,无害化处置沿河废弃物约18.2万吨,打捞入河废弃物120立方米,修整被压垮护岸4处,设置沿岸隔离护栏200余米。

  2.龙湾区河道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2017年6月,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劣Ⅴ类水河道上存在大量搁置在岸边长期无人维护和使用的“僵尸船”,污染河道环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就发现的三类违法情形分别向龙湾区环保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向瓯江海事处、龙湾区水利局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均得到有效整改回复。

  3.瓯海区泽雅风景名胜区畜禽养殖污染公益诉讼案

  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泽雅风景名胜区纸山景区和泽雅水库集雨区内的垟坑村、唐宅村建有三处养鸡场,规模存栏均超过2万只。该三处养殖场无任何防污措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直接向环境排放,存续时间多年,致使泽雅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泽雅水库水质遭受污染隐患。

  今年7月11日,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向当地环保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环保部门收到后落实整改。7月30日,该三家养殖场已全部自行拆除完毕。

  4.洞头区矿山生态环境破坏公益诉讼案

  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洞头区大门镇仁前途村老鼠尾料场矿山、大门镇沙岙畚箕岙料场矿山、环岛西片工程北岙隔头料场矿山、霓屿街道网僚鼻料场矿山、东屏街道半屏岛大疤山料场矿山等5个矿山均已到期,废弃数年。上述矿山长期处于山体裸露状态,破坏该区自然景观、矿山地质,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向洞头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

  洞头区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之后,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书面回复,该局根据各个矿山实际分别采取生态修复性治理、景观性治理、矿地利用模式治理等不同方式进行治理。

  5.乐清市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

  今年4月17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周某某滥伐雁荡山景区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作出当庭判决,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支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造林生态修复费用31.9117万元,并承担评估费用3万元。

  4月27日,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正式设立“乐清市人民检察院驻温州市雁荡山管委会生态检察工作站”,该工作站是全国首个在5A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的生态检察工作站。

  6.平阳县财政补贴国有财产流失公益诉讼案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平阳县全盛兔业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在2012年期间多领平阳县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总计75万元。事发后,平阳县财政局未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能。

  平阳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展开调查,调取相关资料,联系相关当事人进一步了解情况,成立了以平阳县财政局为牵头单位的专门工作小组,对涉事单位负责人分时分批进行询问。截至今年6月14日,平阳县财政局依法追缴违规发放的私家企业的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60万元,并对另外一家涉案企业发出要求限期缴款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7.瑞安市生态公益林损毁公益诉讼案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瑞安市马屿镇龙船河村的林地包括公益林被大量损毁。该院依法进行了调查,查明2016年3月份,梅克管伙同周祖良、陈亲南、朱珍京未经审批,砍伐龙船河村村民朱珍亭家自留山上的杉树。

  今年4月25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向瑞安市农林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责令违法行为人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瑞安市农林局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8.苍南县税收国有财产流失公益诉讼案

  苍南县国家税务局先后两次向温州泰山印业有限公司发放税款催缴通知书。今年1月12日,已追缴519167.26元税款。剩余税款追缴工作正在进一步协调落实中。

  2007年7月,温州泰山印业有限公司在不符合福利企业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采用弄虚作假、买通国家公职人员的方式获得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从而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

  2017年12月19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向苍南县国家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追缴涉案税款。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

  9.永嘉县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公益诉讼案

  2004年3月4日,永嘉县良工阀门厂通过司法拍卖拍得永嘉县上塘镇永建路266号的房地产,在仅缴纳343万元的房屋拍卖款的情况下,于同年办理了房产登记转移手续,但一直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及缴纳574.39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今年1月,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在梳理发现该案线索,研判后同年3月1日向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永嘉县国土局依法履行法定协助执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永嘉县良工阀门厂拖欠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保护国有财产。

  10.文成县基本农田破坏公益诉讼案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文成县金玉泉农庄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玉壶镇上村四方山地段的基本农田上建造四幢固定建筑物,破坏了有限的耕地资源。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向文成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文成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牵头配合文成县玉壶镇人民政府,在文成县人民检察院特邀的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顺利拆除违章建筑,并对土地进行了复耕,恢复了种植条件。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项内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的一种方式和手段。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周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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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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