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
温州网
2018-09-30 17:14:00
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资〔2017〕2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要求,供电部门正在组织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请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客户持原缴费凭证(收据)原件及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目前无法取得联系或通知后尚未办理退费手续的用户清单如下。
特此公告
国网温州供电公司
2018年9月30日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